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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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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现下正值高考放榜、志愿填报的关键节点,无数刚参加完考试的孩子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专业与职业的重要抉择。有一些孩子在社媒平台发帖问:“什么样的人适合学法学?”“自己性格比较内向,我适合学法学吗?学法之后能当检察官吗?”“理科生学法学会后悔吗?”等等。
在这个容易受外界信息干扰、产生填报志愿焦虑的特殊时期,我们特别邀请资深检察官刘哲撰写了这篇“肺腑之言”,来回答孩子们的一些疑问。
他以22年从检经历为底色,在志愿填报之际,为准法科生“去滤镜”,旨在引导考生拨开功利与盲从的迷雾,理性审视法律职业的真实面貌。这不仅是一份避开盲目填报志愿的“清醒剂”,更是为立志投身法治事业的青年学子准备的充满诚意与干货的“成长指南”。
我是2004年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毕业的,一晃已经22年了。毕业后,我先到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工作,2010年遴选到北京市检察院,去年底到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2年来,我一直在刑事检察领域深耕。
选择法学专业的初心
刘哲(右一)在看守所进行提讯。(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初报法学专业,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高中校长的极力推荐,他认为法学是个长线专业,不会过时,也比较稳定;另一方面是我从小就对一些不平事愤愤不平,希望自己能改变点什么。而我知道,法学是关于规则的学问,想要改变规则,就应该学习规则。法律是社会的元规则,也就是规则的规则,所有的规则都要以法律为导向,而司法是守护和践行法律这个元规则,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司法公正,法律才能让社会感受到公正,其他的规则才可能跟着公正起来。
因此,我最终选择了法学这个专业,进而也就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这其实也就是我的人生。
从检22年,我深感学法这件事是值得的。
我所从事的刑事检察工作,看起来是跟比较阴暗的事情打交道,有些案件现场的照片看起来甚至会让人感到不适,但其实我们总归是跟人打交道。法律是抽象的,但案件是具体的,人是具体的。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情景,一个故事,它的发生有其自身的逻辑,有些是人的错误选择,有些却有一些不得已之处。可以说,没有相同的犯罪。从事司法工作,可以看到人生百态,可以看到真实的人性,也可以体察真实的社会情况。
那么,作为一名办案人员,我们能做什么呢?
- 我们通过公正地处理案件,给当事人一个公道。这个当事人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嫌疑人、被告人。无论是诉与不诉,还是定罪量刑,我们都要做到恰如其分,从而增加当事人对司法结果的接受度。
- 我们要学会尊重人,无论是对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不能居高临下,而是要以平等的心态和姿态对待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严肃性的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温度,最终让他们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
- 作为司法官,我们还要做一名燃灯者,去激发那些犯下罪行的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并通过他们,去传播司法的善意——这也是一个建立、拓展公信力的过程。
- 我们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看到社会规则的不完备之处,比如一些犯罪诱因,无效的犯罪预防等。对于这些不完备的规则,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应该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自然而然地变好,只有所有人,尤其是我们这些司法工作者多做点什么,才可能变好。
- 司法本身也是一个规则体系,当我们身处其中时,会发现司法本身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包括法律制度、内部管理规则、业务程序规则等。就像车辆需要保养、房屋需要修葺一样,我们身处的职业环境也需要不断完善。这需要我们通过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拟定等方式参与到这个内部制度完善的过程,只有我们自身的规则体系不断完善,才能不断输出更多公正的司法产品。
就比如我前几年提出的“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其本身也是参与到司法理念体系建构的过程,现在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一些共鸣。这句话的广泛传播,本身也证明了身为司法工作者的我们,是可以参与到宏大叙事的过程中去的。
给法律职业祛魅
我知道,有些同学之所以想学法学,想当检察官,是因为看到了影视作品中的检察官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觉得很酷、很燃——那确实是刑事检察官工作的一部分,但显然不是全部。
首先,司法机关有很多岗位,并不都有机会“慷慨陈词”,很多都是“润物无声”的。其次,即使如公诉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也只是他们工作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在“台下”长时间、扎实地默默准备。“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俗语,同样适用于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检察官。
司法不是表面光鲜的工作——同学们,这是我一定要给准备报考法学专业的你们泼的“冷水”。
司法守护的是社会的元规则,是社会公正的源头,这是司法的使命。司法工作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这是司法官身上沉甸甸的责任,也是我们应该有的自觉。因此,司法官应该是极为谨慎的,充分收集证据、听取各方面意见、仔细考量法律规则和不同观点,并以此作出我们的判断。在作出判断的同时,我们还要学会表达,需要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克服职业倦怠、情绪起伏、主观好恶,我们要冷静、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学会倾听那些看似离奇的理由。要克服麻木的情绪,始终带着感情去办案,对当事人要有充分的了解,体察其犯罪的真实原因,不断通过伦理道德和常识、常理去检验法律规则,尽量去做一名有温度的司法官——这是一个漫长、克制且需要足够耐心的过程。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很难持久地保持初心。
同学们,如果你想要选择这个专业,从事这份职业,你就不能只是看到它光鲜的一面,而是要完整地审视这份职业的特点。
法科生要重视能力建设
对于那些清晰知晓法律职业的真实面貌之后,依然坚定地想要选择法学这个学科的同学,我也有几点建议:
- 大学期间,一定要把专业基础打牢。法学专业的知识比较庞杂,而且相互交织。比如我从事的刑事检察工作,除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之外,民法、行政法等各种部门法的知识都可能会用到,甚至宪法、法理、法制史的知识也可能会用到。因此,学习法学切忌专业过窄,一定要趁着在学校这几年时间将整个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打牢,才可能走得更远。
- 尽量扩展知识面。除了法学专业本身,还要注意广泛地吸收各类通用性的知识。我们学的是法律,但我们要解决的其实社会中方方面面的纠纷。所以,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知识面越广,处理问题就越得心应手。
- 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犯罪手段千变万化,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这都要求我们法律人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所以,学习法学根本就不是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阶段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一旦你决定学这个专业,就要做好终身学习的准备,否则就很容易出现知识体系老化,甚至把案子办错的情况。
- 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是固化的,而司法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法学是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创造性地应用理论知识。因此,在理论学习的同时,我们要特别重视实践,要关注司法实践的发展,要关注真实的案件和案例,充分利用实习等各种实践机会,去提前体验法律职业的真实逻辑,从而不断调整对理论的认识。
- 要重视批判性思维的养成。法学是公正的艺术,是对法律的守护和践行。由于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发展,法学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脱节和滞后的问题。因此,我们在适用法学理论和观点时,应该带着批判性思维,要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和司法实践的体会作出最佳的判断。同时,法律是一种亲历性很强的职业,承办人因为亲自接触过案件当事人,亲自详细审查过证据,既是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最接近公正的那个人,因此,应该充分相信自己的判断。在讨论、汇报案件的过程中,应该坚持自己对证据事实的亲历性判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司法原则,不应轻易被动摇。
- 要强化写作能力。司法工作很多时候都是以“写”的方式来呈现的:审查报告要写,法律文书要写,各种调研报告要写……法律知识复杂,案件证据繁多,不通过写的方式无法将这些纷繁复杂的东西条理化,也无法充分表达我们的分析和观点。对于准法学生来说,一定要做好强化写作能力(尤其是深度写作能力)的准备。可以说,学习法学,就要学会写作,写作是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状态。
- 要高度重视即席表达能力。如果说写作能力是法律从业者的基本功,那么即席表达能力肯定是其进阶通道。即席表达能力是一种更高水平的能力展示,它要求表达者不依赖于任何书面材料,甚至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充分、清晰、坚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以检察官出庭公诉为例,第二轮辩论通常已无书面准备,基本靠即席表达——一个公诉人是否拥有出色的专业能力,在这个环节即可见真章。事实上,若是在法庭讯问乃至整场法庭辩论,都使用即席表达的方式,效果往往更具说服力。就比如脱稿授课往往比念讲稿更加吸引人一样。
其实,即席表达是法律职业的通用技能。案件汇报时,听汇报者更加青睐脱稿表达,因为听起来流畅生动且可随时追问。许多上级甚至会要求汇报者放下稿子进行汇报,从而检验其对案件的熟悉程度和真实能力。而在案件讨论、交流、提讯、接待当事人等各种场合,充分沟通往往也需要即席表达——事情难以预料,而直视对方的表达更能体现自信和尊重,也更容易赢得信服。在庭审实质化的背景下,即席表达日益成为司法官的核心素能。因此,有志于此的法律学子,应在大学学习阶段有意识地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参加辩论赛、演讲活动,在课堂上主动提问发言,重视每一次公开表达的机会。
法学永不过时
以上七条,既是法科生的成长的路径,也是未来就业的底气。不得不承认,法律职业的竞争比较激烈——检法机关招录的名额有限,但律师行业的容量很大。也就是说,想干法律,肯定有饭碗,只是端哪一种的问题。律师职业的成长性,有时甚至比司法机关还要快一点。但任何好的工作一定是稀缺的,都需要我们为此做更加充分的准备。就如我前面提到的写作能力和即席表达能力,如果毕业之前发表的作品足够多,即席表达能力锻炼得足够强,那么就业时就必然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事实上,从检22年,我发现:行业里能写的人本就不多,能写又能说的人更是凤毛麟角。但办案要写审查报告,管理要拟规范性文件,规范司法行为也离不开深度写作——写作其实是一种创造力的体现,这种能力不会凭空而来,需要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培养、训练。表达能力同样如此。所有的工作交流都依赖表达,庭审也好,汇报也罢,表达清晰,公正才能被看见。因此,工作难不难找,说到底是“难者亦易矣,易者亦难矣”——能力有了,路自然就宽了。
虽然我已从业20多年,但依然有本领恐慌,时常感到知识储备不够,还要不断学习。现在,我基本每周坚持写4篇文章,出庭、授课等需要公开表达的场合,我都是坚持用即席表达的方式。坚持写作+即席表达的习惯,也被我带到了平谷区检察院。我们在这里组织了一个“刑检日课”的活动,每天午休后用20分钟时间,组织刑事检察部门的同志轮流授课,大家自愿来听,目前已经讲了130多期。我自己讲了《劝学篇50讲》的系列课,目前已经完成了6期。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出庭公诉、检察官基础素能、助理基础素能、重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人身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类案标准等9个50讲系列课。在刑检日课上,我们都要求主讲人脱稿。我想,在这种日常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氛围下,大家的综合素能一定能日渐提升。
我始终相信长期主义的力量。我高中时期的老校长说得对——法学是一项长线专业,不会过时。法律职业也是如此,不会被淘汰。但是法律职业的能力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日复一日的积累,需要不中断的坚持。
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基石,它不会消失,只会越来越复杂。社会越是发展,就越需要精细的法律作出安排;司法机关每办理一起案件,就在为社会规则注入新的内容。公众之所以关注案件,正是因为这些判决所确立的规则,会影响每一个人的行为和对公平正义的预期。
法律职业,关乎规则的完善和公正的守护。而法学,研究的就是如何让规则变得更好,如何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如果你想改变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改变社会的规则——而这,就是法学和法律职业要做的事。(作者系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文丨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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