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6年4月20日,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在双桂街道迎宾路路段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登记于梁平某物流公司名下的渝D牌照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控制装置存在异常。经细致核查,该车辆为降低尿素使用成本,擅自使用螺母将温度传感器垫高,人为制造“温度偏差”,导致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监控功能实质性失效,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该物流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物流公司立即拆除垫高螺母、恢复温度传感器原状,并于2026年5月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启示】
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是机动车排放的“智慧哨兵”,是精准防控移动源尾气污染的关键防线。本案中,涉事物流公司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漠视法律规定,默许甚至纵容驾驶员通过物理改装手段破坏监控系统,暴露出其在环保合规管理和守法意识上的严重缺失。此案告诫广大运输企业和车主:必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自检自查机制,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规范维修保养流程,从源头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运输经营全过程,共同守护好蓝天白云。
来源 | 美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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