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有件事吵翻了:一家开了九年的老馆子,把一位免费试吃顾客的差评直接打印出来贴在了店门口,还用红笔特意标了一句“注意!像这种不要来领取!”,火药味直接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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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30日的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挺简单:顾客中了商家的免费试吃名额,到店点招牌菜尖椒茄子的时候,特意提了要“少油少盐”,结果,被店家拒绝了,店家说这道菜做法就是固定的,调整不了。顾客吃完之后给了差评,说菜偏油、偏咸,店里还没给提供水。老板气不过,直接把差评贴在了门口,回应说尖椒茄子本来就是下饭菜,茄子吸油、要尖椒提味都是固定做法,自己每天接待七八十个试吃的,实在满足不了这种定制要求,贴出来也是为了省得以后再费口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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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一出来,网友直接分成了两派,有人说,顾客是“白吃还挑三拣四”,免费的活动还要提定制要求属于过度维权,也有人说,只要是真实体验,给差评就是消费者的权利,店家直接把差评贴出来,跟公开处刑没区别,搞不好还涉嫌侵权。

我自己也开过小饭馆,说实话,第一反应其实挺能理解这个老板的。做过餐饮的都知道,尖椒茄子这菜,少油真的做不了。茄子本身孔隙多,吸油是天生的,要是油放少了,要么,茄子炒不熟发苦,要么,就像啃水煮棉絮,根本没法吃。而且,这道菜的灵魂就是重油重辣才下饭,要是按要求改成少油少盐,最后,顾客吃了觉得不好吃,照样可能给差评,等于怎么做都落不着好。

再加上免费试吃本来就是商家赔本赚吆喝的推广,一天七八十个试吃名额,每个人都提个“少辣多放蒜”“不吃姜要加醋”的要求,后厨根本忙不过来,本来就是让利的活动,最后,反倒成了负担,老板心里有气太正常了。

但理解归理解,店家直接把差评贴在门口的做法,实在是有点过激了。我特意问了做律师的朋友,人家说只要消费者的差评是基于真实体验,没有恶意造谣抹黑,那就是合法的,属于消费者监督权的一部分,商家这么公开张贴顾客的差评,其实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了,真要较起真来,反而理亏。

现在,很多人觉得“免费的就不能提要求”,这话其实不对。哪怕是免费试吃,消费者也是花了时间成本到店体验的,只要要求不过分,提出正常的口味调整需求其实很合理。但这件事里的“少油少盐”,明显超出了正常调整的边界-------属于直接改变菜品的核心做法,就像你去火锅店点麻辣锅要求不要放辣椒,去寿司店要吃全熟的刺身,本质上是为难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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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其实最该反思的,是双方的边界感。

对商家来说,搞免费试吃活动之前,就该把规则说在前头:哪些菜品是固定做法不能调整,哪些需求可以满足,甚至可以在试吃页面直接标注“招牌菜做法固定,不接受定制调整”,提前给顾客打好预防针,也省得后面出现矛盾。不能事先什么都不说,等顾客提了要求才说不行,最后闹得双方都不痛快。

对消费者来说,参加免费活动也得有基本的分寸,不能觉得“我中了试吃就是上帝”,提一些超出商家能力范围的要求。评价也该客观,要是菜确实做得有问题、服务差,给差评无可厚非;但要是因为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没被满足就给差评,本质上也是在滥用自己的评价权,最后搞的商家都不敢做福利活动,吃亏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其实,这本是件可以好好沟通的小事:老板当时跟顾客多解释两句“茄子少油真的做不了,您要是口味淡我给您送碗清水,菜涮一下再吃也行”,顾客也多理解下商家的难处,说不定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差评。现在闹得全网皆知,店家看似出了口气,实际上给其他顾客留下了“脾气大不好惹”的印象,反倒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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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消费也讲究互相理解,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别把对方当对立面,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很多矛盾其实根本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