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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科达锂业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冯军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冯军以科达锂业未按合资经营合同约定支付专利技术顾问费为由提起诉讼。2022年6月,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科达锂业支付冯军技术顾问费9,057.1万元,科达制造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及科达锂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3年10月,广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公司及科达锂业上诉请求成立,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冯军全部诉讼请求,由冯军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校对/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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