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款当面结清,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新化法院温塘法庭调解室内,随着16.5万元标的款当场兑现,两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并化解,承办法官曾海丰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01.
一场火灾,两份判决,三败俱伤
时间回溯到2025年1月10日19时许,新化县田坪镇康氏兄妹所有的房屋突发火灾。经新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一楼家具仓库西侧区域,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房屋整栋安全性综合评级为Dsu级——即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评估,房屋价值减损达69万余元。
而该房屋一楼门面,早在2018年10月即出租给袁某、吴某夫妇经营的家私店作为仓库。火灾不仅烧毁了房屋,也吞噬了仓库内价值20余万元的家具存货。
房东与租客,同时也是亲戚。一场大火,烧掉的不仅是财产,更是多年情分。
2025年9月,康氏兄妹将家私店、袁某、吴某夫妇及供电公司诉至新化法院,索赔房屋损失69万余元。2026年4月23日,新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房屋损失为65万余元,房东康氏兄妹因对电力线路未尽维修义务、自行承担60%责任,租客家私店及袁某、吴某夫妇因堆放易燃物未按仓储消防规定管理、承担40%责任,判决家私店及袁某、吴某夫妇赔偿康氏兄妹26万余元。因起火线路属于用户产权范围、且漏保装置与火灾蔓延无必然因果关系,供电公司不承担责任。
判决虽下,矛盾未消。袁某认为货物损失亦应由房东赔偿,于2026年3月另行起诉康氏兄妹,要求赔偿其货物损失20余万元。两案交织,双方对立情绪进一步升级。
02
法官“三步走”
第二个案件的承办人曾海丰法官收到卷宗后,并未急于速裁快审,而是先仔细阅卷,并逐一梳理了两案的来龙去脉。
他发现:前案虽已判决,但判决金额26万余元,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后案中货物损失不小,双方均需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亲戚关系也将彻底破裂。而恰恰是这份“亲情”,为调解留下了可能。
曾海丰决定走“三步棋”:
第一步,耐心倾听,摸清底线。他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康氏兄妹最担心判决后执行困难,而袁某最顾虑的是既要赔钱又丢了生意。双方最初的预期差距悬殊——康氏兄妹要求袁某至少赔偿18万元,袁某只愿出3万元。
第二步,释法明理,引导换位。曾海丰一方面向康氏兄妹分析前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向袁某阐明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劝其理性面对、主动担责。
第三步,当面协商,一揽子化解。2026年5月18日,在“背靠背”分别沟通的基础上,曾海丰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协议:两案损失互相折抵后,由袁某当场一次性赔偿康氏兄妹16.5万元。
协议签订后,16.5万元现金当场交付,两案一并了结。
03.
当场兑现,握手言和
营商与亲情“两全”
“不用再为诉讼分心,店子终于可以正常营业了。”走出调解室,袁某长舒一口气。这场调解不仅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时间和成本,更让一度濒临破裂的亲戚关系得以修复。
曾海丰法官表示:“案子判了,矛盾未必真解;调解虽然繁琐,但能让当事人真正放下包袱,这才是我们追求的效果。”
这起审执两案联调、当场兑现和解的成功实践,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生动写照——让司法不仅有力量,更有温度。
942 期|法院新闻2026年第五十五期
审定丨张国柱
审核丨李 昭
撰稿丨曾海丰、王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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