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规范发票开具行为,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启动全省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本次活动采取“省级统筹、市(州)落地”模式,活动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目前,广安、宜宾、内江、自贡、遂宁、南充、攀枝花、甘孜、德阳、广元、达州、雅安等12个市(州)已陆续上线开展,单张发票最高可中奖金1万元。
个人消费者在以上市(州)辖区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真实消费,取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发票抬头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且与云闪付实名信息一致,即可参与所在市(州)的有奖发票抽奖。红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受票方为单位或非个人抬头、未填真实姓名的发票不可参与活动。
• 在首页找到“四川消费券”或“有奖发票”专栏,进入对应市(州)的活动页面;
• 在相应入口上传发票,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动录入发票信息并提交;
• 发票通过系统核验后即获得抽奖资格;
• 点击“立即抽奖”按钮。如中奖,奖金将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兑付至用户云闪付账户。
具体奖项设置、奖金金额等详细信息,请以各市(州)当地有奖发票活动页面公布为准。个人消费券单次奖金超过800元的,主办方将依法代缴个人所得税,云闪付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红包金额据实兑付。
税务部门提醒,消费后请主动向商家索取合规数电发票并核对抬头信息,遇有拒不开票可拨打12366热线投诉。活动详细规则以各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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