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最新公布,今日(7月1日)起,内地居民符合4类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前往港澳地区定居, 新规将定居申请细化为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子女投靠、照顾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四大类别,并分别划定了申请年龄、分居年限等量化准入门槛。其中,夫妻团聚类申请分居年限明确为3年。子女投靠父母类适用未满18周岁、父母均定居港澳的申请人。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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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的公告 2026年第3号

自2026年7月1日起,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为:

一、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配偶分居时间满3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类: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三、子女照顾父母类: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 四、父母投靠子女类: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年满18周岁。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根据定居名额和审批条件,依法审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通过移民管理服务热线“12367”或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咨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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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未重构审批框架,仅标准化地优化现有规则,回应跨境家庭团聚诉求、适配粤港澳大湾区人员融合需求,审批标准由模糊定性转为清晰定量,行政透明度大幅提升。同时,新规通过建立清晰可预期的准入机制,精准解决跨境家庭团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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