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1号开始,作为2026年下半年的第一天,有多条社保新规正式落地执行,医保、养老等新的变化,涉及到在职、退休人员一起来看看。
第一点,首先根据国发[2026]11号文件,将不再强制医保退休和养老金领取地进行相关绑定,相比较于以往在哪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应当在属地进行办理医保退休的政策,随着7月1号以后,正式不将医保退休和养老金领取地二者进行绑定。
所以比如涉及到退休后随子女迁居的部分退休老人,在调整新政后可以按照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医保退休所在地。这不仅对于医保就医更加便利,在后续涉及到看病、住院等方面常住地的使用相比较于异地就医也有着更高水平的报销比例,体现出对于退休人员的关怀以及关注程度的加深,随着年龄增大以后,退休人员对于医疗保障依赖程度逐步加深。这无疑对于退休人员而言是一件好的消息。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一点,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实际情况以及具体政策不同,所以不同地区之间医保退休年限也是有所差异的。比如辽宁省分成了男职工医保缴满30年,女职工医保缴满25年,并且实际缴费达到10年以上,办理医保退休,相关退休人员也可以结合实际医保退休所在地具体政策具体分析。
第二点,根据人社部 56 号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全国从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相关规定,填补了之前该类人员权益保障的空白。这里的超龄劳动者并非针对于退休人员,而是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继续从事在工作岗位的相关人员,包含退休人员以及非退休人员,这里可以看出超龄劳动者并非按照是否领取到养老金作为标准,而是按照年龄,超过法定年龄继续从事工作的人员,比如保安、保洁、工人、技术返聘人员等等。
在这里明确单位需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相比较于以往五险合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后无法进行单独险种的缴纳,为其增设可以给予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不仅对于超龄劳动者进行工作劳动保护,同时也给予企业降低了相应的用工风险,如果该类人员涉及到后续的工伤事故发生,均可以按照工伤正常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申报、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等。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同等待遇。并且工伤保险单独公司缴纳,个人并不涉及到缴纳。
除此之外,除了强制工伤保险后,针对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中明确该类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薪资待遇上更是给予了超龄劳动者予以保障。随着近年来各地逐步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稳步提高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水平,同时部门涉及到超龄劳动者比如保安、保洁岗位人员,也会相应提高工资标准。了解到,截止到2026年1月份,根据统计局数据全国31个省市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能够达到2000元以上,这对于超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保障。
第三点,2026年从6月以后,社保缴费变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关于企业缴纳社保费用应该结合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全额计入社保基数,包含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合并核算。部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保险企业也会相应受到税务提示,进一步夯实社保基数,实现“财、税、费”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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