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资委发布46号令,其核心就两条:倒查15年,国有资产损失超5000万的终身追责。
按照这个规定,不管你是退休、调走还是移民,只要当年经手的事有问题,一律追查到底。
四类人最要紧
第一,当年拍板的领导。2011年至今,凡经手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的负责人,无论调离或退休,都在倒查范围。
第二,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别以为集体签字就能免责,参与了的,会按责任大小逐一追责,谁都躲不过。
第三,已调走、辞职或出国的。别觉得离了单位就安全了,不管人在哪,照样查。
第四,子公司负责人。倒查不止央企总部和地方国企,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全要过一遍,上级监管不到位的也要担责。
重点查六件事
一是改制和产权交易。混改、员工持股中有没有低价甩卖、私分国有资产。二是投资并购。有没有拍脑袋决策、绕过审批、盲目上项目,造成烂尾。三是工程招投标。有没有围标串标、虚报成本、利益输送。四是资金和财务管理。有没有小金库、违规拆借、做假账。五是资产处置。有没有白菜价处理资产,或搞虚假贸易、资金空手套利。六是职工权益。改制时有没有拖欠工资、少交社保、不给安置费。
损失分三档,后果明确
损失不到500万的,警告、降薪;500万到5000万的,记过、撤职;超5000万的,开除公职、移送司法,追回违规所得,退休待遇也要调整。
自查三步走
第一步,拉清单。把2011年以来经手的重大项目逐个过:投资有没有可研报告?招投标是否公开?资产处置是否进场交易?
第二步,备证据。决策文件、合同、银行流水、会议纪要,所有能证明履职尽责的材料,全部保存好。纸质文件至少存15年,电子痕迹永久保留,别想着销毁。
第三步,主动上报。能整改的抓紧改,能挽回损失的,组织会考虑从轻。若瞒报、销毁证据、对抗调查,只有从重处罚一条路。
说句实在话
46号令就是一把硬尺子,谁有问题量谁。主动自查、如实报告,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等别人查出来、证据摆在面前再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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