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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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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是用来拉货的
货厢,是绝对不能载人的
可偏偏有人图一时方便
把安全抛在脑后
近日,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省道315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F3***E的轻型栏板货车,货厢里挤满了穿着黄色工装的工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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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清点,该车核载6人,实载16人——其中,货厢违法搭载了8人。驾驶人谭某为了节省时间,让工人挤进货厢“捎一段路”,完全没意识到这一举动的危险性。
民警当场对谭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立即转运超员人员,并依法对谭某作出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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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货车货厢不具备载客条件,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 货厢载人无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急刹车或颠簸路段,人员极易发生磕碰、坠落;
· 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时,刹车或加速时货物移位,易直接撞击车内人员;
· 货车重心偏高,货厢载人后安全性能进一步下降,发生事故时人员伤亡风险极大。
安全无小事,生命只有一次。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货车违法载人。务工出行请选择正规合法交通工具,切勿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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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尼勒克
编辑丨杨鹏飞
初审丨刘强
二审丨方欲辉、燕勤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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