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本报记者 王颖
ST长园(600525.SH)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7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在公司治理架构中增设"执行总裁"职位,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程序审议通过。
根据公告披露的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主要在高管定义、董事会职权、管理层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新增"执行总裁"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根据总裁提名聘任副总裁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裁、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根据总裁、执行总裁提名聘任副总裁 董事会听取总裁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董事会听取总裁、执行总裁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 总裁、执行总裁每届任期三年 总裁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副总裁代行职权 总裁不能履职时由执行总裁代行职权;执行总裁亦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副总裁代行
同步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也相应调整了董事会职权范围,明确将执行总裁纳入高管聘任决策体系,并规定董事可向执行总裁了解决策所需信息。在管理层汇报机制上,规则修订后要求执行总裁与总裁共同向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公告显示,此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通过增设执行总裁职位,公司将建立"总裁-执行总裁"的双负责人机制,这一调整预计将提升管理层决策效率,强化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职能。
本次修订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将另行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