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驾照还没影,司机先得考个“专项资质”?

昨天刚看到阿维塔在重庆拿L3测试牌照的消息,今儿又刷到一条更值得琢磨的新闻——《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通行规范》正式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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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个细节挺关键:驾驶员得通过专项资质核验才能用L3功能。而且规矩列得挺细,禁止连续跨两条车道、变道超车得提前3秒打灯、系统失效了得立马开双闪。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就算车能自己开了,开这车的人也不是谁都能当。

这事儿有意思了。我之前一直琢磨,L3最大的坎儿不是技术,是责任。谁开车谁负责,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写的,驾驶员始终对车辆安全负责。但L3一激活,按官方说法,系统激活且没发接管请求期间,责任由车企承担。法律还没改,驾照体系里压根儿没有L3这个分类。

一边是法律说“驾驶员负责”,一边是政策说“车企负责”,中间有个裂缝。这个裂缝怎么填?现在看来,监管部门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给驾驶员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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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有专项资质,你得遵守一堆新交规。本质上,是把一部分风险管理的责任,重新压回到了驾驶员身上。让你先上个“培训班”,考试通过才能“持证上岗”,避免有人真把L3当无人驾驶,在车上睡大觉。

说实话,这个思路挺务实的。等《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完成、驾照体系新增L3类别,那都是长线工程。眼前怎么办?先用行政手段把驾驶员管起来,减少“瞎开”的情况。

不过这里头还有个大问题没解决。深蓝汽车董事长之前聊过,L3车辆出事故,如果系统激活、没发接管请求,是车的责任,背后兜底的是车企。可一旦系统提示接管了,驾驶员10秒内没响应,责任就逐步转移到驾驶员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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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问题来了:如果驾驶员是“持证上岗”的,车系统出了bug,该接管没提示,或者提示晚了,出了事儿怎么定责?DSSAD数据记录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交警认不认,这个机制还没跑通过。

路是一步一步走的。先设个驾驶员门槛,至少能拦住一批“真敢放手”的人。但想让L3真正跑起来,驾照、保险、交规这三座大山,一个都绕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