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说一起发生在云南的案子,案情不复杂,但看完之后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一位70多岁的老人,长期被自己的儿子家暴,最后忍无可忍,趁儿子午睡的时候,拿起砍柴刀朝儿子头上砍了下去。
结果,儿子命保住了,鉴定是轻伤一级;老人呢,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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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说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这位老人叫普某甲,儿子叫普某乙,家住云南元阳县。老人家这么大岁数了,本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可他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呢?用一个词形容胆战心惊。儿子普某乙长期对他又打又骂,还经常恐吓他,一家人都活在恐惧里。
事情发生在2025年9月7号那天。就因为父亲做的饭菜不合口味,儿子普某乙当场就发作了,拿起塑料凳子朝父亲砸过去,还逼着家里人把鸡蛋都拿到垃圾桶里砸烂。
一顿饭的功夫,家里被闹得鸡飞狗跳。可这还没完,吃完饭,普某乙又抄起木棒朝父亲的腿上打,嘴里还喊着要把一家人全部杀掉。
就是在这样的长期折磨和当天的激烈冲突之后,老人心里的那根弦崩断了。
儿子打完人自己去午睡了。可老人呢,心里的积怨一股脑涌了上来。他拿起砍柴刀,朝熟睡中的儿子头上连砍了好几刀,直到儿子昏了过去,他以为人已经死了才停了手。
后来经过鉴定,普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是轻伤一级。命是保住了,但这事的代价父子俩都得承担。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普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可能有人会问,老人长期被家暴难道不算正当防卫吗?法院为什么定的是故意杀人罪?
法律界人士说了,正当防卫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在这起案件里,普某乙施暴之后已经上床睡觉了,当时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老人是趁儿子熟睡的时候下的手,从法律上讲,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所以法院最终认定为事后报复,以故意杀人罪来定罪。
但是,话又说回来,两年的刑期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已经是很轻的判罚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首先,老人案发后就在现场等着,警察来了之后如实交代,属于自首,而且自愿认罪认罚。
其次,被害人也就是他儿子也出具了谅解书。更重要的一点是,法院明确认定普某乙长期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对引发这起案件有较大过错。
你看,被害人重大过错这几个字,写在判决书里,它直接影响了量刑,让刑罚在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基础上大幅减轻。这背后,其实也反映了司法机关对长期家暴受害者处境的一种体谅。
这起案子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在哪?一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七旬老人,最后却因为长期遭受亲生儿子的家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
家暴这个话题,它从来都不是家务事,更不是什么家丑不可外扬。当一个人在家里都感受不到安全,当暴力成为日常,那这个家就不再是港湾,而是牢笼。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反家暴不能只靠受害者自己硬扛。社区、村委会、派出所,这些基层的力量能不能更早介入?相关的保护机制能不能更顺畅地运转起来?如果这些都能跟上,也许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