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后,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无现金还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的情况。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结合被执行人经营实际,灵活采用实物抵债方式,通过居中协调、公允定价,成功化解一起僵持已久的债务纠纷,让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兑现。

据了解,该案系万某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执行标的23136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也始终无进展。2026年4月,申请执行人万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得知杨某家中经营榨油厂,存有大量成品茶油,希望法院上门处置、推进纠纷解决。

掌握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杨某的榨油厂现场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见面后,双方积压已久的矛盾瞬间爆发,情绪十分激动、争执不休。杨某始终表示手头没有现金,无力偿还欠款;万某见状十分无奈,认为对方刻意拖延规避还款,当即表示若拒不还钱,将向法院申请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现场局势一度紧张僵持。

考虑到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容易激化矛盾、治标不治本,无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摒弃刚性处置方式,结合杨某经营榨油厂、库存成品茶油充足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提出了库存茶油折价抵偿欠款的解决方案。该方案当场得到双方认可,但在茶油抵债单价上,两人报价差距悬殊,各执一词,协商工作随即陷入僵局。

为打破协商壁垒,切实兼顾双方利益,执行干警分头开展沟通劝导,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充分参考当地茶油市场行情、平衡双方诉求后,干警提出折中定价方案,最终确定茶油抵债单价为53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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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合理的定价让双方彻底放下顾虑,当场达成以茶油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杨某以库存成品茶油抵扣全部欠款,这起长期未能兑现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一次性圆满办结,既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最大限度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避免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法官说法

实物抵债是民事执行中灵活化解纠纷的有效方式,但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原则。双方对抵债财物价格存在争议时,可由法院居中协调、结合市场行情公允定价,通过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抵债数量、债务结清等细节,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欧阳子平 伍梦霞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