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吃早餐。早上总是起不来,匆匆忙忙洗漱出门,在地铁上刷刷手机,饿到中午再暴饮暴食胃疼是常态,但我总觉得“一顿饭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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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是从一次体检开始的。医生说我的胃已经扛不住了,末了补了一句:“你早上哪怕啃个馒头,都比空腹强。”

我开始试着早起十五分钟。第一天煮了颗鸡蛋,热了杯牛奶,坐在餐桌前慢慢吃。窗外是上班族匆匆的身影,我忽然有种偷来的悠闲感——原来别人还在赶路的时候,我已经稳稳地坐在餐桌前了。

后来慢慢上瘾了。周末会花更多心思,煎个荷包蛋,烤两片吐司,切几块水果摆在白色的盘子里。有时候还会给自己泡一杯茶,把早餐吃成一场小小的仪式。

最让我意外的,是心情的变化。以前上午十点左右总是焦躁,现在那种焦躁消失了。胃里暖了,心就稳了。遇到棘手的事也能沉住气,不像从前那样一点就炸。

认真吃早餐之后才明白,这不是在喂饱胃,是在告诉自己:今天值得好好开始。你善待早晨,早晨就会善待你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