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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梓新

2026年6月第一版 上海译文出版社

编辑:刘宇婷

封面设计: 郑林亦心

十二

UEA的校园在诺里奇这座城市的东边,从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可以看出,这个社区有点老旧、沉闷。大部分车个头都很小,车衣褪色,只有代步的功能性而没有彰显生活方式的感官调动力。伊顿公园是一座建立于 1928年的体育主题公园,有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连接一大片绿地,还附带一些网球场、儿童游乐场。中间有一个圆顶建筑,配一个长方形的大水池。拱卫那圆顶的一排建筑中,只有一家咖啡馆稍微有点人气,是运动者们憩息和老年人遛狗的驻扎地。

不是说童年潮州的风景和这里相似,但我仍然能感受到一种一致性,那种对长年不变的坚持、适应甚至自我捍卫,已经到了骨子里。能在骨子里沉浸一种文化的族群是幸福的,他们淡定,底盘稳,不能自拔。对于自身文化的缺点,会表面嘲讽但不会真正抱怨。就如英国人会嘲讽自己的天气,但实际上他们早已离不开那种阴湿。而潮州人喝茶虽然导致了大量的食道癌病例,但人们仍然嗜茶胜过自己的性命。

人生是很奇妙的,有时拼命想离开一个地方,却最终又不断在另一个地方寻找和上一个地方的相似感。有人说,男女之爱也是这样。

我见过那只金丝雀,在童年潮州的荧屏上。整支足球队以金丝雀的色彩为基调,穿得黄黄绿绿在球场上奔跑,看起来有点滑稽,却又好似英国人一本正经的幽默感。第一次来诺里奇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就去河边的足球场外面,重新看了这只金丝雀,挂在诺维奇城足球俱乐部(足球队名的习惯翻译法是“诺维奇”,不是“诺里奇”)的队徽上。在这一年里,它是我的主队了吗?

可惜潮州一直没有一支像样的职业足球队。

踢足球,是我童年时唯一的反叛。父母这一代人是没有足球文化的,他们最多在厂矿打过篮球。篮球场小,场地多。足球在学校管理者心目中,是一种危险的运动,那只皮球经过腿部的撞击,它的飞行轨迹太不可预测了,可能击打到远处的某一扇玻璃窗。

但是,在 1990年意大利之夏之后,我和一群小伙伴都无可救药地爱上足球。那个时候,广东台开始转播英国足球,后来变成了英超。那些队名、队徽和队服,对我来说就像是博物馆:“女王公园巡游者”“布莱克本流浪

者”“谢菲尔德星期三”。我也想给我们的球队起一个相称的名字。我拿着一本英汉词典,想翻那些有类似气质的词汇。

Shepherd,这个似乎可以,中文意思是“牧羊人”,一样具备那种流浪、自由的气质。可是当我们试图将这八个字母的单词印上球衣背面的时候,印号的店家收费很贵,而那套蓝色球衣已经耗费了我们每人几十块钱,所以

大家让步了,只印上了“SHD”三个字母作为缩写。

球衣印好之后,有一个小伙伴提出对“牧羊人”这个名字没有归属感,我们需要一个更容易叫唤的名字。很快就有一个球队要和我们约战了,他们的名字很容易记,叫“狂飙”,和他们的队员一样张狂。印上的字母已经没法改了,我们只能围绕 SHD做文章。最后还是我想出了,这是 Shadow(影子)的缩写。所以我们又在球衣胸口左上侧印上了“影子”两个字。

“影子”和“狂飙”,好像是一对比较能交锋的伙伴。我们要让一路狂飙的对手只看见自己的影子而追不上我们,就像那个时候刚刚十八岁,横空出世的曼联边锋吉格斯一样快。

西湖是潮州老城中心的一个小湖泊。在儿时的心中,它已经足够大,因为我们从没见过杭州西湖。北部是一个地面崎岖不平的运动场,我们叫作“后广场”。除了在学校,我们经常在那里进行足球赛,地面几乎没有草皮,大部分是黄土,连禁区线都模糊不清。球在上面弹跳的规律不可预测。我在那里进过几个漂亮的球,但更多时候,是在烈日下徒劳地奔跑。父母认为那里碰见坏孩子的概率太大,又怕我受伤,不太赞同我去。那时,在潮州经常踢球的孩子被认为是读书不好、会抽烟喝酒的“派仔”。后广场的隔壁是露天游泳池,水不甚清洁,很多人传说有沙眼病流行,加上小时候我一直不会游泳,就很少去。

西湖的中部是一道拱桥,称为“虹桥”,那里是西湖的正门。 1927年初秋,革命军从南昌起义之后撤退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一样看见正门的牌匾。他们选了虹桥对面靠近湖心亭的一座三层西洋式小楼,叫作“涵碧楼”,在里面办公。涵碧楼那时才建成五年,在潮州一众传统古建筑中别有风格。选择撤退到潮汕,是当时中央指挥层的想法。他们隐约觉得潮汕靠近出海口,可以和共产国际资源连通,敌人的防守兵力也不算过于强大,于是否定了部分将领想将部队带往湘赣山区的想法,决定从江西南部通过梅州客家地区,千里迢迢来到潮汕。

这个计划在抵达潮汕之后一周左右就宣告失败。周恩来等革命领导人最终从潮汕去往香港撤退,而起义军主力在潮汕损失惨重。所以潮汕未能在近代军事史上留下知名的战役。

对于儿时的小学生来说,更具吸引力的是涵碧楼旁边的儿童乐园。可惜里面各种设施我几乎没有玩够过。父母总是说买游戏币太贵了,让我们克制消费。后来,旁边的草坪上,有走穴的摇滚乐手搭起帐篷,收费入场。我在里面听过一首《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不知道这样简单的数字也能称为歌词。但是那个乐手穿着潮州少见的北方棉袄,用嘶哑的嗓子唱着“埋着头向前走寻找我自己,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的时候,我在他身上看见我不太常见的远方,和与周围的叔伯婶姆不一样的生活,他可以流浪,他衣着并不整洁,但他带来一种噪声很大的自我艺术,他用他的嘶喊和吉他换取一些生活的物料和继续往前走的盘缠。

那个时候我无法想象流浪,仅仅在古诗文里读过一场和潮州有关的流浪。公元 819年,韩愈从长安出发,望着地图上的潮州,对他的侄孙韩湘作诗哀叹:“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这场流浪,准确说是流放,走了半年多才到。韩愈却没有想到,在潮州任职八月,“瘴江”最后被命名为“韩江”,而韩江上的古桥,最后以为他写诗的侄孙韩湘命名,称作湘子桥。如今,我也成了一名流浪者。更恰切地说,是在英文这门语言里流浪。

我在英文中探索属于自己的语感,像在一片从未涉足过的原野,留下自己的脚印。我从未想象过在一门陌生的语言里,可以有自己被听见的一点声音。在伦敦和 UEA之间,我每周有三天处在非常奢侈的自由时间里,上两节大课,和其他写作者推敲文字。然后退回到自己略微潮湿的充满乡村感的房间,做一名孤独的写作者。窗外在晚上准时亮起的高高路灯,肩负任务疾驰而过的夜车,灯下慢慢在拼凑的英文字符,桌上的零食碎屑,组成了很多个夜晚。

英文词汇匮乏,描写感、节奏感无法建立的时候,总让人沮丧。有些时候,需要有一个突然的开头,好像水龙头拧开的姿势对了,就能顺畅地流出水来,否则只能干巴巴地滴下一两滴。在忽然读到一些自己很欣赏的英文作品的时候,就像过了一层润滑剂,创作神经也会变得滋润而有弹性一些。我看了丹麦女作家托芙·迪特莱弗森(Tove Ditlevsen)的“哥本哈根三部曲”其中一本《依赖》(Dependency)的前两页,忽然就进入了一种通感,但先涌起的,是眼泪。

情感总是先于文字涌起,然后再寻找文字逃逸出去。英文写作居然像是我的情绪开关,让我在习以为常的、庞大建构性的中文下,慢慢发现那个脆弱的、更可以和人连接的自己。过了一段时间,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在写中文的时候,居然也想用英文体会一下自己的感觉,体会一下周边的环境,再构思开始的句子。虽然,英式英语的标点符号、段落格式,我仍然搞不清楚。

直到上课以后,我才知道英式的引号主要是单引号,一切在美式英语和中文中使用双引号的地方,在英式英语里面是单引号。而中文使用单引号的地方,比如在某句说话里面的引号,英文则要用双引号。然后,在不同的使用场景,句末的句号或者逗号要不要放在引号里,还有不同的讲究。此外,英文没有书名号,书名都用斜体表示。这些细节,连同一些细小的语法问题,时不时地困扰我。

当然,我也学会了放宽心。当我的作品提交之后,老师同学都会更多从语言、叙事、节奏等进行总体的评价。他们会用逐行点评( line editing)的方式,指出一些他们觉得很小的不妥之处,并说这样只是想让你的表达更自然一点,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以后要出书,编辑也会帮你做这样的事的。

我就这样被保护着,半睁着眼睛往前冲,好像进了一个主题乐园,坐上“激流勇进”或者过山车,身体的动力已经不受我控制。我能感觉到在英文的写作世界里,我就像一个不考虑太多、横冲直撞的青少年。

在诺里奇,我租住在一个沿马路的、小草坡上的平房。之前它是给群居的中国留学生住的,设施有点老旧了。有一次浴缸里出现了一只蜘蛛,幸亏我从未试过在那里泡澡。另一次,陈旧但是火力却很猛的烤箱里面起了明火,大概是烤香肠溢出的油燃烧了起来。知道这只是短居的我,尽可能地简化生活用品。我只有一个小小的电磁锅、一个炒锅,好像回到大学刚毕业时的单身状态,去开展一种尽可能简单的生活。

房间有一条长长的通道,依次通向厕所、厨房,然后就是大门。它们都是一种凑合能用的状态,永远也不会显得干净、光鲜,就像我对生活中大多数事物的标准。很偶尔,我会坐在床上,换一种写作姿势,试图挽救又一个没有启动真正写作的上午。但偶尔好不容易培养的状态又被突然的侵入打乱,门上的金属小翻板发出了让人不愉悦的尖利声,有人又从大门的信件门缝塞进来几份垃圾广告。这种广告投递方式在英国生活中屡屡出现。

只是写字的生活很快显得苍白,除了在简陋的书桌前纠缠于推敲文字的喜悦和痛苦之外,要构建一个像伦敦家里一样温暖的、能够有幸福感的生活几无可能。唯一的解法是烹调一些快速而又有熟悉感的食物。细条米粉可以从叫作 Ocado的电商 App买到,当然,接近于粿条的干粉条也可以。在食材匮乏的诺里奇乡下,我的救星是一瓶马来西亚生产的多利牌炸蒜粒。标签上用红字写着“ Dollee Fried Garlic”,在诺里奇当地的亚洲超市也可以买到。

很难描述潮州人对在汤里放炸蒜粒这种配料而产生出来的独特香气的迷恋。它能使一锅平平无奇的米粉汤瞬间变得充满家乡感。被油炸过、风干浓缩过的蒜粒,在大火高温的汤水翻滚下释放出它本来的香味,如果配以鱼露,记住不是盐,它的咸香会激发得更好。鱼露也是可以在伦敦买到的,很难说它究竟是潮汕人带给泰国人的,还是泰国人传给潮汕人的,总之,海外的鱼露都是泰国产的。但我敢保证炸蒜粒是潮汕人传给东南亚的。全世界除了潮汕人,我几乎没有看过别的地方在面汤或者米粉汤里放这种配料。然后,如果嫌汤太素了,可以加上虾仁。这已经是英国超市能够买到的不多的适合煮汤的蛋白质类,虽然价格略贵,但是大多数英国的猪肉和牛肉都不适合用汤煮,它们会产生令人讨厌的混浊泡沫。

另一种可以在英国直面乡愁的食物是粿汁。这种潮汕食物在海外也变成泰国或者越南生产,不过包装袋上一般会有红色中文字写着:潮州粿汁。粿汁皮是呈三角形的米制类薄片。传统的做法是一定要在熬成略带白色混浊感的汤汁里,放上新鲜的葱珠朥。所谓葱珠朥,就是将小葱剁成小段,然后用油慢火煎,变成一小锅颜色发黑发亮,但是葱味已经和油香高度混合的配料——它看起来像是配料,但实际上它又扮演了粿汁的灵魂,因为白色的粿汁皮基本是无味的,最多可以加一点盐。它的香气主要都来自葱珠朥,即使在放上葱珠朥之后,人们还可以加上猪肠、卤蛋、花生等浇头,但谁也无法否认葱珠朥的代表性灵魂作用,在粿汁这种小吃里面只有它是无可代替的。

我试图在没有明火的英国炉灶上熬制葱珠朥。英国的葱不算是小葱,香味不够。而我对熬制的火候其实也没有经验,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把葱烧得过焦,有时又掌握不好葱和油的比例。但无论如何,当把熬制好的葱珠朥洒在已经盛好放在一旁的粿汁皮上,它们之间电光石火般的相逢,那种噼啪作响的气势,已经让我感受到潮汕的仪式感。可能我的手法还不正宗,这种食物,除了我,家人都不特别青睐。但是,在 UEA的乡间,它又是一道不用靠肉食就可以拯救思乡胃的简单食物。我偶尔把它配上学生会超市二点九九镑的日本小寿司,就可以打发一顿晚餐。

尽管身在遥远的九千多公里之外,潮州的元素仍然在我的生活中不时浮现。整个诺里奇,我只碰到过一位潮汕人,而且她还是在 UEA毕业后在这里定居的。她心灵手巧,已经进化到能自己在家做潮汕的各种粿,我一度想邀请她到伦敦开办做粿工作坊。红桃粿,菜头粿,都是对潮汕游子具有极大杀伤力的代表食物。

在枯坐的写作之外,我也尝试一些运动。只是,在上海的时候因为踢球引起的两次运动伤害,让我对足球的激烈对抗心有余悸。我还能像儿时那样在西湖山后广场踢球吗?我不知道。在 UEA的体育公园( SportsPark),我注意到一张海报,上面是一条年老的腿和一个足球,标题写着“Walking Football”(散步足球)。一个球员如果在足球场上散步,会被嘲笑为不职业,而在“散步足球”这种游戏里,不能跑步,只能散步。

巨大的好奇让我出现在周二那天的足球场上。十几个队员,都是花白头发,他们看着我,好奇我会愿意来参加这样一项老人运动。的确,如果不注意我的白头发,只看着穿着球衣的我,会觉得我应该继续去和年轻人比赛。中年人就是这样的尴尬啊。不过这群老年人还是很友好地邀请我加入。

可是比赛一点也不轻松,有一个年轻的裁判专门在场上盯着我们的脚。如果双脚同时离地,就会被判犯规。没有了助跑,大力射门的难度加大了,而双方的守门员都老当益壮,我尝试了几次射门都没有得手,反而在带球的时候,因为顾忌犯规而显得磕磕绊绊。显然,我暂时还不属于这个游戏。

幸好我发现了匹克球( Pickleball)这种运动。在体育公园的应用程序上,我注意到这项名字似曾相识的运动,便想去尝试。 “Li, you play with Jane. Against Bob & Stephanie.”(李,你和简一起对阵鲍勃和斯蒂芬妮。)穿着多巴胺色绒粒运动上衣的伊冯娜( Yvonne)站在那里分配对阵,手里的小本子是当天报名的队员名单。她眼镜下目光一瞥,几分威严透过镜片而来,语气上却有一丝暖意。

长长的场边板凳上,堆满脱下来的外套、水杯,十几个队员或站或坐,大多数是五六十岁的女士和先生们,有的看起来年龄还更大。

六十来岁的伊冯娜掌管着这两个小时的秩序。四块场地上,哪对和哪对双打,打多少分钟,打完之后胜者和败者是不是要拆对重组,都由她说了算。我来的时候,她瞅了瞅那个小本本:“Are you Li?”(你是李吗?)

“Yes.”我心想,也好,她选了我名字中容易叫的姓。也可以,和 Li同音的 Lee也是英文名字,这样其他人叫我都容易称呼,又不至于启用 Tony这个和我毫无关联,是中国人为了让外国人方便发音的“后殖民”心理的“领养名字”。事实上,整个在 UEA的这一年,我从未使用过 Tony,这个在 1994年世界杯的时候看着球员名单突然想采用的英文名。我一直用的是拼音 Zixin,尽管大多数老师同学不能标准发出这个读音,但这仍然是我作为写作者主体性的坚持。

从第一次击球的感觉起,我就喜欢这个运动了。手里像握着厨房里的一块小砧板——用一种弹性颇高的碳纤维制成,拿起来不重,击打起球来蹦蹦脆的,手臂还要随着用力挥一大圈,所有的情绪都可以释放掉,不像打乒乓球时对发力还要有所顾忌。对方的来球,可以弹地一次或者不弹地,不像不能落地的羽毛球救球那么伤膝盖,又不像网球那样弹性太大而不好控制。总而言之,它就是在羽毛球场地用乒乓球拍打网球。

伊冯娜训练我回网前的小球。她定了 1—9号九个位置,把球依次喂到这些位置,然后我要快速移动到每个位置把球准确回到对方网边一个叫“ kitchen”的区域。我回了几组,大概是有些乒乓球的基础,效果还不错。于是我就被分配去比赛了。

简是我搭档的第一位伙伴,她有栗色的齐耳短发,笑容灿烂,看起来五十多岁的模样。她教我发球和如何计分。我一开始搭档的大多是像简这样上了年纪的女士。我曾暗暗担心她们在场上会跑不动或者扭伤,结果她们比我还灵活。我不知道中国人为什么总要把“我老了”挂在嘴边,心理上的衰老比躯体上来得更快一些。头几次,他们也好奇一个中国“年轻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打一种曾经被人蔑称为“老白男”最喜欢的球类运动。每一个队员在开球之前,都会主动和我介绍他们的名字。

打多了几次,我就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只是职业上还比较模糊。唯一问过职业的是鲍勃,他是一名退休电工,每次都穿一件颇显身材的紧身尼龙运动衣,七十多岁了但是每周打两次匹克球两次羽毛球。他笑脸里有一种花花公子式的撒欢,年轻时应该也是一名帅哥。他的发球极其刁钻,像我们这些新手接起来很费劲,球打得不好的时候,他会大叫一声。不过他对新手说话一点都不像发球那样有压迫感,还经常会指点我怎么提高。

每周一五点下课,我就赶紧收拾书包往体育公园疾走。虽然有些创意写作班的同学提议周一课后一起去喝酒继续交流写作,因为只有上课的当天人最齐——有一半同学是兼职学生,有几个全职同学又住得不近,每周只来学校一两次。可是,上课烧完脑后,匹克球对我的吸引力大过继续讨论文学,在被“ register”(语体)、“ syntax”(句法)、“ genre”(体裁)等文学词汇风暴了一下午之后,我需要用肢体和击打去完成另一场对话。

球场上也是我学习英文的地方,我掌握了几个常用的术语。比如,双方打得有来有回是 rally,想吊高球偷袭对方后场是 lob,如果发球没到指定区域是 short,这场没轮到你上是 sit o.。如果一场比赛太势均力敌,赢家会在网前安慰输家说,It could go either way(本来胜负难料)。

写作和匹克球,居然成了我在 UEA最沉浸的两种运动。一笔一画和一板一球,其实是一样的,写下去和打出去的时候,有时就是凭直觉,没时间想太多,先写(先打)了再说。运动后的大脑总是有一点麻木和空白,就像读过了太多的英文小说,每个毛孔都在吸收,灵魂却用来飘荡。

我因为匹克球而告别了足球。这是我在这一年里不亚于写作语言切换的最大的变化。就像离散到东南亚的潮汕人,慢慢用“哥啤”(Kopi,也就是咖啡)取代了工夫茶。

有些不熟悉的同学甚至会问我,你是用中文先写再翻译的吗?这话听起来似乎有点冒犯,好像他在怀疑我的英文写作能力。事实上,英文母语的作者几乎从没有想过自己会用第二语言创作。唯一的例外是爱尔兰作家萨缪尔·贝克特( Samuel Beckett),他用法文创作了叙事性三部曲。他的代表作《等待戈多》也是先以法文创作,再译成英文的。

他在 1937年给友人阿克塞尔·考恩( Axel Kaun)的信中谈到这个问题:

正式的写作英语对我来说越来越困难,或者说没意义了。我的母语越来越像一副面纱,需要被撕开才能得到藏在它背后的东西,哪怕有时背后什么都没有……为何文字表面那糟糕的实体性就不能被消解呢?

贝克特认为用第二语言写作能够使他注重于清澈性(clarity)和准确性( conciseness),去掉母语英语华而不实的写作风格。用法语写作给了他一种新的人格,一种法国化的人格。而当他的《等待戈多》出版英文版的时候,他重新面对原本的语言,进行了一种语言上的自我翻译。他认为作者性其实就是一种翻译,是把作者最终极想表达的东西选择合适的语言传递出来的过程。

用一种不熟悉的工具去生产,人会变得专注而细心。用一门陌生的语言,更能让人去掉修饰,还原内心的简单。用英语去写潮州,它让我从另一个角度直指本质。当我过于习惯在一个所有人都知道共同语义背景的情况下去讲述潮州,我会习惯性陷入一种集体框架的叙事,好像父辈的生活是所有中国人共同经历过的事——饥饿、上山下乡、下岗、退休。父母讲起这些事情,往往也觉得个人的小故事在这些大的时代里无足重轻,无非为那些年代所有人的共同经历多了一个微小的个例。

而英文写作,让我意识到每一个人这个微小宇宙的独特性,它的所有细节,无论是漩涡的模样、星云的形状或吸入黑洞的感受。每一个宇宙都应该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因为银河系的浩大而忽略每一个小宇宙的存在。当我向完全不知道中国历史框架性叙事的读者描述潮州的时候,我能感受到我回忆中的每个个体都挣扎着站了出来。只有当他们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个人性,这样所谓的“创意写作”才能成立。我很遗憾自己不能经历或者记得更多的细节。很多的琐事,被他们在向我讲述中自我消减了。

讲述往事这件事,反而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妈妈不会做太多的自我删减。她的记忆力很好,几十年前的细节还历历在目。她也不太会思考大的社会背景。而爸爸,往往需要在我问非常具体的问题时才能启动一些细节回忆。他的回忆是被思想总结过的,一种和解过的安放,像冰箱里一团冻得太久的肉,纹路都看不清楚了。

当一个城市,被用另一种语言去描述,它也取得了属于它自己的世界性。它不是仅仅被单一国家话语体系塑造的形象,它也有自己的全球性舞台。特别是潮汕、潮汕人发生的故事,在数百年来的历史中,一直是非常世界性的。对它的记录,不能停留在单一的中文环境里。不然,它只是中文意义上的三线地区想象,政治课本上的一个经济特区的名字,社交媒体 App上一个旅行种草目的地。它背后更广阔的历史渊源、美学和丰富的世界互动性,还远未被更多人所认知。当我用英文写潮汕的时候,有一种把潮州放回整个世界叙事的感觉。我们要把潮汕的世界性,从中文的单一描述里释放出来,交换给更广阔的世界,由更多人去用不同的语言叙述。

这一年,我把自己扔进陌生语言的海洋里,就像我的先辈一样“下南洋”。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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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新,广东潮州人。中英文非虚构写作者。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伦敦大学学院(UCL)。2024年以优等学位毕业于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UEA)创意非虚构写作专业。曾从事媒体工作多年,2011年创办“三明治”写作平台至今,推动大众写作教育和出版。2014年发起潮汕文化活动品牌“听潮”,举办至今。

图书简介

神明与食物、抽纱与记忆、语言与离散、内陆与海洋,离开故乡的我们,该如何面对自己的来处?

潮汕,自古一直是内陆叙事和海洋叙事的交汇点。它和东南亚之间的民间航船路线持续数百年。覆盖在欧美中产阶级家庭的餐桌上的抽纱作品,是潮汕人贴补家用的最好来源。但从我记事起,这条通往海外的路已经不存在了。我不知道,潮州的海在哪里。

十九岁那年离开潮汕,在外成家立业。四十岁后,我像先辈一样“下南洋”,入学东安格利亚大学学习创意写作,试图用英文描写离开甚久的故乡,寻找自身的潮汕性。

这本书起源于我的家族叙事,又不局限于此。潮汕的日常食物、祭祀、抽纱文化,潮州古城里的风物人事,“潮汕”这个概念在全球化背景的外部延展,我以一种新的视角将自己、将潮汕放到不分疆域的全球化浪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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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原/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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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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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写作比喻为烹饪,李梓新的这本书无疑是最难的一种——把大量经历过不同风干、陈年处理的食材和调料一并烩到同一锅里,却丝毫不显杂乱:既有整体的融合感,又能在每一口里分辨出不同的风味层次,是一道值得慢慢咀嚼回味的菜肴。

——陈宇慧(@田螺姑娘)/美食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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