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评论人 邓启金

混迹评论多年,最寒心的从来不是明火执仗的贪腐,而是程序全对、结果全歪的“合法冤案”。

四川达州这桩横跨十二年的非法集资衍生案,把刑民交叉的痼疾暴露得淋漓尽致。罪犯早已入狱,链条早已斩断,最后扛下千万损失的,却是两个从头到尾合规办事、没碰过一分赃款的普通家庭。荒诞吗?更荒诞的是,每一步都合法合规,每一纸文书都有据可循。

一、合规融资,却踩进刑事陷阱

2014年,宿女士通过达州铂利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抵押借款,公证合同、抵押登记一样不少,担保的是成都价值千万的商铺。彼时无人知道,这家投资公司早已是非法集资的工具,用老百姓的养老血汗违规放贷。2019年案发,高管获刑,刑事判决追缴全部债权用于退赔储户。一桩走完正规流程的抵押借贷,就此被拴进刑事追赃链条。当事人至今想不通:我找的是合法投资公司,办的是正规抵押,凭什么为罪犯的罪行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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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公开报道截图)

二、十年对账,老百姓根本打不赢

宿女士拿出十几年流水,利息付了八百多万,本金代偿上百万,自认早已结清。可面对受害投资人团体的专业对账和刑事程序的集体质证,零散凭证被逐条推翻:有效租金只剩六十多万,多数还款被认定无效。说白了,普通人拿着杂乱的银行记录去对抗司法定式的核算口径,无异于赤膊上阵。这不是讲理的问题,是举证能力的天壤之别。

三、法条明明写着无效,到了达州却成了废纸

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写得清楚:用非法吸储的钱放贷,合同无效。《民法典》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随之失效。宿女士和担保人据此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抵押。可当地法院以“涉案债权已纳入刑事追赃”为由,直接驳回民事起诉——既不审理,也不确权。

于是形成达州独有的闭环:刑事庭承认资金来源非法,民事庭却不予受理;执行局一边认可平台犯罪,一边强行执行无辜第三人的房产。这就是典型的选择性适法——为了追赃维稳,抛弃民法基本原则;为了结案了事,无视善意担保人的合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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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报道截图)

四、千万商铺抵债,全员皆输,唯无辜者买单

2026年,评估超1259万的商铺,历经流拍后以1007万强制抵债。担保人夫妇所有异议被“依法”驳回,程序毫无瑕疵,结果却让人脊背发凉。罪犯服刑了,储户拿到补偿了,只有守法担保人房财两空。

五、警钟为谁而鸣?

法治不是机械结案,是惩恶扬善。达州案暴露的是基层刑民交叉审判的长期短板:无精细裁量,无善意免责,无主动对账,无救济通道。所有制度漏洞,最后全由守法者扛。

当合规的代价是倾家荡产,谁还敢相信程序正义?十二年烂账,该成为改革的警钟:刑罚归罪犯,债务归过错,无辜者不该为犯罪买单。否则,法条写得再漂亮,也不过是好人流血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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