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宽松以后,很多人遇到矛盾选择和解,而不是动辄诉诸法律。
为了吸引资本入驻,发展经济,法律会修改,或者说掌权者会修改法律,弄得法律比较宽松,而不至于弄得十分严格。宽松的法律环境吸引了资本,因为资本很喜欢搞无底线运作。倘若没有严格的法律,那么资本就会搞无底线运作,会投机倒把,会卖假冒伪劣产品。普通人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第一时间并不想维权,因为这样的产品价格便宜,尤其是一些小商品,只有几块钱,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或者说即便法律公平公正,比较严格,人们也不会维权。维权成本比较高,而小商品价格比较低,那么小商品成了假冒伪劣产品,人们就只能吃哑巴亏了,更何况一些网络平台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倘若人们买到了这样的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直接申请退货退款,而平台方面会打压一些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时间久了,卖假冒伪劣产品赚钱的商家会多起来,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买了假冒伪劣产品,都要求退货退款,只有一小部分人要退货退款。就像保险行业一样,真正出现人身危险的人并不多,而出了人身危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人少之又少,那么保险公司要搞人身意外保险,就只赚不赔了。法律宽松以后,很多人认为杀人者不一定偿命,要是一直告下去,得不偿失,还不如采用和解的方式,直接获得赔偿。可是如此一来,人命就被作价出售了,显得有些不人道。
实际上人命早就被作价出售了,保险业有对人命作价出售的条款。保险公司会给人命作价出售,一个老头是个农民,被车撞死了,获得的赔偿并不多,而一个老头是退休干部,被车撞死了,获得的赔偿就会多起来,因为退休干部有退休金,而农民没有退休金。保险公司会从各个方面衡量人命的价值,根据这样的价值,确立一些赔偿条款。法律宽松以后,会任由保险业发展,以至于有人给自己的猪投保险,给自己的爱车投保险等等。一旦人命可以作价出售,那么所有的事物都可以作价出售。人们衡量他人,要根据他人的工作,以及挣钱多少来衡量,并不仅仅看他人长相,也不仅仅看他人怎么说。似乎每一个人都有了价值,或者说每一个人的人命都有了价格。权贵的命比较值钱,一般情况下不容易丢掉,即便犯了法,杀了人,也会雇佣豪华的律师团替自己开脱。权贵不会一命偿一命,因为权贵的命值钱,而普通人的命不值钱,即便权贵之间起了争端,在群殴过程中死了人,也不会一命偿一命。似乎活着的才有话语权,而死掉的就失去了话语权。
有两家闹矛盾,一家经济条件比较好,这家的年轻人开车撞死了另一家的女人,制造车祸,要赔偿,可是另一家不依不饶,要诉诸法律,认为是谋杀。闹了大半年,最终死了人的这一家只能接受赔偿,因为法律比较宽松,即便一直告下去,也不一定获得公平公正的结局,不会出现一命抵一命的现象,就不如拿钱完事儿,那么死了的人就被作价出售了。还有一个富二代和女友在车内争吵,突然狂躁起来,加大油门在闹市狂奔,把一家三口全都撞死了,而且在小推车里的孩子被撞飞了,脑袋卡在汽车挡风玻璃上。他下了车,若无其事地欣赏这种场景,最终选择了报警。如此一来,他就不会被判死刑,没有肇事逃逸,而是报警,其实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即便死了人的一方不依不饶,一直告下去,也不能判他死刑。如此一来,就不如直接私了,获得赔偿完事儿,因为法律并不会判那个飙车的年轻人死刑。从根本上说,法律宽松了,并不会实现一命抵一命的原则,当然就不会获得很多人的信任。古代的法律都有杀人偿命一说,而到了现在,似乎花钱就可以免罪,因为钱可以购买人命。尤其是汽车普及以后,很多人开车出了问题,撞死人之后,选择报警。那么这种撞死人就是一种交通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赔偿,前提是汽车入了全险。当然有时候,车主也要做一些赔偿,算是讲究人道主义。
实际上法律比较宽松,每一个开汽车的人都有撞死人的权利,撞死了之后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他们不用负太多的责任,根本不用为此坐牢。即便有人开车在闹市狂奔,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会被告倒,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故意杀人,只能说明他在缺乏理智的情况下,撞死了人。没有喝酒,不算酒驾,只能赔钱完事,顶多坐几年牢出来,不会为此丢了性命。既然如此,人们就不如直接走经济赔偿的程序,被撞死的一方直接获得钱,不然一直告下去,不但会损失很多钱,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不一定获得公平公正的结局。并不是人们宽容了,也不是因为讲究仁爱,而是法律宽松了,很多有矛盾的人不得不选择和解。如此一来,很多人都去买汽车,起码拥有了撞死人的特权,和别人平起平坐,那么汽车销售就会火爆起来,有利于经济发展。或者说法律宽松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不是严格有利于经济发展,就好像铺张浪费有利于经济发展,而节约并不利于经济发展一样。社会层面会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而不是以法律的公平公正为中心,要不遗余力地铺张浪费,鼓励人们铺张浪费,刺激人们消费,而不是处处节约。在资本的运作下,法律成了可供买卖的商品,或者说钱大于法与权大于法的现象随处可见。普通人并不能完全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没有给他们带来公平公正的结果。他们想要公平公正,就要获得钱或权,不然公平公正是不存在的。经济能够飞速发展,得益于法律设置的宽松条件。或者说掌权者设置了宽松的法律,促使经济发展,而为宽松法律导致的后果买单的是普通人,并不是权贵。权贵可以花很多钱打官司,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公平公正的结局,而普通人却并不能获得,因为普通人没有权贵那样的钱或权。
法律的宽松,会导致和解的增多,但这种和解只是被迫的,是无奈之下做出的权衡。其实人们不得不默认一个事实,那就是生命被作价出售了,在法律宽松的环境下,不得不选择和解,谁叫自己不是权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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