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维权是民生环境维权核心板块,7月2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四平市政府今年出台的《四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规定》进行系统解读,全面介绍新规制定背景、主要调整内容及下一步全市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近年来,国家、省持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和城市声环境精细化管理,明确要求各地动态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健全噪声污染防治体系,持续改善人居声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评估调整。四平2020年印发实施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全市噪声监管、环境执法、项目审批、声环境质量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随着四平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交通路网日趋完善,片区功能、人居布局发生较大变化,原声环境区划已难以适配城市发展新形势和群众对安静宜居环境的新期盼。为全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补齐声环境精细化治理短板,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启动区划修订工作,严格履行现场踏勘、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正式出台本次区划调整规定,同步废止2020年版区划文件。
新规全方位优化了声环境管理体系,构建起“分区科学、标准清晰、边界明确、管控精准”的噪声治理新格局。通过优化功能分区,有效破解新旧城区、产业片区、交通沿线噪声管控难题;通过细化管控标准,为日常监管、执法查处、投诉处置、项目审批提供明确法定依据;通过建立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区划始终适配城市发展节奏,实现声环境治理与城市建设同频同步。
在记者提问环节中,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延南、大气环境科负责人荣立杰、法规与宣教科科长牟彬,分别就新版区划新旧对比优化情况、市民查询途径与昼夜时段界定、噪声扰民问题维权等社会关切问题进行解答。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 记者 毛思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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