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广州中院裁定宣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三家一级子公司破产,分别是:
1、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广东公司。
2、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珠三角公司。
3、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珠粤东公司。
其中,粤东公司由恒大地产直接持股90%,通过全资控股的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合计持股100%;其他两家公司都由恒大地产直接全资控股。
在这三家公司中,最先进入破产程序的是广东公司,其余两家后来加入合并破产行列。
2025年8月20日,应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9月29日,应广东公司管理人、珠三角公司、粤东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对这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广东公司管理人担任这三家公司的管理人。
经审计,三家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资产总额6279.93万元,负债总额约1925.35亿元,净资产约-1924.76亿元,已资不抵债。
三家公司经查明并由法院确认的申报债权总额约1962.30亿元,而管理人接受的资产合计不到6000万元,包括:
1、货币资金1907.35万元;
2、收回其他应收款1074.24万元;
3、处置固定资产的款47.678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估值2913.54万元。
以上数据与审计报告基本吻合。
此外,这三家公司还有若干子公司也涉及破产或清算。
1、广东公司2家
(1)罗定市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应广州市腾龙门业有限公司申请,云浮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6年3月11日,云浮中院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广东公司持股49%,外部股东珠海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
(2)佛山市三水区熙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应广东威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珠三角公司2家
(1)佛山市三水盈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应广东威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鼎元置业(佛山市)有限公司
2026年3月,应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强制清算案。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珠三角公司持股51%,外部股东兆丰行(深圳)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3、粤东公司1家
(1)揭阳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应广东和者筑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揭阳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案。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粤东公司持股90%,恒大地产集团广东公司持股10%。
以上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都由上一级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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