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广州中院裁定宣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三家一级子公司破产,分别是:

1、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广东公司

2、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珠三角公司

3、恒大地产集团粤东有限公司,简称恒大地产珠粤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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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粤东公司恒大地产直接持股90%,通过全资控股的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合计持股100%;其他两家公司都由恒大地产直接全资控股。

在这三家公司中,最先进入破产程序的是广东公司,其余两家后来加入合并破产行列。

2025年8月20日,应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恒大地产广东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9月29日,应广东公司管理人、珠三角公司粤东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对这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广东公司管理人担任这三家公司的管理人。

经审计,三家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资产总额6279.93万元,负债总额约1925.35亿元,净资产约-1924.76亿元,已资不抵债。

三家公司经查明并由法院确认的申报债权总额约1962.30亿元,而管理人接受的资产合计不到6000万元,包括:

1、货币资金1907.35万元;

2、收回其他应收款1074.24万元;

3、处置固定资产的款47.678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估值2913.54万元。

以上数据与审计报告基本吻合。

此外,这三家公司还有若干子公司也涉及破产或清算。

1、广东公司2家

(1)罗定市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应广州市腾龙门业有限公司申请,云浮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6年3月11日,云浮中院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广东公司持股49%,外部股东珠海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

(2)佛山市三水区熙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应广东威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珠三角公司2家

(1)佛山市三水盈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应广东威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三水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鼎元置业(佛山市)有限公司

2026年3月,应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强制清算案。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珠三角公司持股51%,外部股东兆丰行(深圳)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3、粤东公司1家

(1)揭阳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应广东和者筑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揭阳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案。

该公司由恒大地产粤东公司持股90%,恒大地产集团广东公司持股10%。

以上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都由上一级公司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