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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1

信访谈了一段时间,对方拿出一张"息诉罢访协议书"。

很多人一看这架势,以为自己签了就彻底没了退路。

但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有4种情况,签了也白签,法律根本不认。

第1种:被迫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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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2

只要不是协商,双方的主观意愿,就不作数。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翻译成白话:被迫签的协议,你可以申请撤销。

第2种:被骗着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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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3

放心,签了这个,后续的事还管,结果事与愿违。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口头承诺和书面协议不一致,口头承诺又没写进协议

所以承诺内容一定要写进协议。

第3种:内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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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4

有的息访协议,直接写"乙方承诺放弃一切诉讼权利"

听起来很绝对,但这类条款,法律上直接不算数。

民法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信访工作条例保障公民依法信访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不是谁能让你放弃的。让你"放弃信访权"的条款,等于让你"放弃法律给你的权利"——这样的协议写了也白写。

同样,让你放弃工伤认定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些也是法定权利,协议约定放弃的,该部分自始无效。

注意:无效和可撤销不一样。可撤销需要你去申请,无效是从一开始就不算数,不需要你额外走程序。

第4种:严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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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5

损失了10万,协议里只赔1万,这叫显失公平。

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危困状态"就是你当时实在没办法;"缺乏判断能力"就是你当时根本没条件搞清楚协议到底意味着什么。

判断是不是显失公平,看的是签协议的那一刻——当时的处境是不是让你根本没有议价空间,协议内容是不是明显不合理。

3个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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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6

第1,撤销权有时限,别拖。

每种情况都有法律规定的时限,过期不申请,撤销权消灭,协议就真生效了。

第2,签之前就留证据,别签完再想。

签之前就把约定的条款商好商量好,签的时候,看看是不是已经商量好的内容。

第3,对方不履行,也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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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7

协议说好给你补偿,结果一分钱没给——这种情况下,你有权不守息访的承诺。民法典规定,对方应当先履行义务没履行的,可以拒绝自己这边的义务。没给办事,继续信访,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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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8

息访协议不是卖身契,法律给了一条线:自愿、公平、合法。越过这条线的,签了也不算数。

速记3句:

1. 被迫被骗签的,可申请撤销

2. 让放弃法定权利的条款,写了也白写

3. 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继续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