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牧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10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8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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