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脸上的怜惜僵住了。
屋里烧着上好的银丝炭,暖得人额角发汗,可我却觉得四肢一点点凉下去。
她看着我,像是没听清。
“昭昭,你说什么?”
我又退后一步,避开她伸来的手。
“我说,赐婚就不必了。”
“我要回北疆,替我父帅守城。”
这话一落,满屋都静了。
连跪坐在母亲身侧替她捶腿的沈映雪,也忘了继续落泪。
她抬起一双红得恰到好处的眼睛,怯怯看我。
“姐姐,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我没接她的话。
沈映雪不是我亲妹妹。
她是我二叔家的女儿。
我三岁那年,北疆战乱,我被乳娘带着逃命时走散。
后来辗转被边关一户军户收养,跟着他们在风沙里长大。
而沈映雪,则被母亲接到将军府,替我承欢膝下。
一替,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里,她穿我的衣裳,住我的院子,唤我的父亲母亲为爹娘。
连我那桩尚在襁褓里就定下的婚约,也成了她的。
太子萧承烨与她青梅竹马,京中人人都说,将军府的小姐与太子殿下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我回来的那日,正逢上元灯节。
我站在将军府门口,披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棉袄,看见太子亲手替沈映雪簪上一支并蒂莲灯簪。
她羞红了脸。
太子看她的眼神,温柔得像春水。
那一刻,府里下人看我的目光都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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