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代运营签了"不保证效果"条款?
法院判了:格式条款不能当免责挡箭牌!
吉林申颐律师事务所
王琦律师 · 法律实务
如今,直播带货、电商代运营成为不少人创业增收的新选择。很多人在开店初期缺乏经验,便会选择与所谓"代运营""技术服务"团队合作,希望通过选品、投流、运营指导等方式尽快实现盈利。
但在实践中,一些代运营方会使用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将"不保证效果""运营结果与我方无关""费用概不退还"等条款写进合同中。一旦合作效果不理想,便以这些条款作为免责理由,拒绝退款、拒绝承担责任。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申颐律师事务所王琦律师作为张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了一起因直播代运营服务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相关格式条款不能当然免除代运营方责任,判决代运营方返还部分技术服务费并承担部分律师代理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交了服务费和押金,店铺却迟迟难以盈利
2025年2月,张某与杜某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对赌协议》等文件,约定由杜某为张某的抖音小店提供选品、上货、拍单、运营指导等技术服务。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杜某支付了技术服务费押金5000元及刷单、投流相关费用。后续合作过程中,杜某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向张某提供了一定的店铺选品、拍单、运营指导等服务,后续再次要求张某补足18888元作为后续学费,并在此期间产生了近万元的投流费用。
但随着合作推进,双方围绕服务内容是否完整、运营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相关费用是否应当返还等问题产生争议。张某认为,杜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技术服务义务,店铺运营未达到预期效果,相关费用应予返还。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不保证效果"能否成为免责理由?
本案中,代运营方提出,合同中已经写明:
"甲方不保证乙方接受技术服务的最终成果,乙方接受服务后店铺运营结果与甲方无关。"
也就是说,代运营方认为,即便张某店铺没有盈利,甚至运营效果不理想,也与其无关,不应承担退款责任。
但王琦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提出:该类条款属于代运营方事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实质上排除了自身主要责任,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接受服务的一方,明显加重了张某的责任。尤其是在代运营方未能充分证明其已对该条款进行合理提示和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该条款不应当然成为其免责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
️法院认定:格式条款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整体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但对于合同中"不保证最终成果""店铺运营结果与甲方无关"等内容,法院结合合同性质、双方履约情况以及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后认为,代运营方作为提供服务和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不能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
同时,法院也查明,杜某在合作过程中确实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运营指导,并非完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张某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存在未完全按照约定开设店铺等情况,对合同履行及终止亦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合同约定、履行程度、双方过错比例及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并判令杜某返还张某部分技术服务费,同时承担部分律师代理费。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琦律师说法:创业者签合同,不能只看"能不能赚钱",更要看"责任怎么分"
直播代运营、短视频培训、电商服务等新业态发展迅速,很多创业者在签约时往往更关注对方宣传的"收益""模式""流量",却容易忽视合同条款中隐藏的风险。
尤其是以下几类条款,签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第一,"不保证效果""后果自负""与我方无关"等免责条款。
如果服务方收取了服务费,却又通过格式条款将服务结果、履约责任全部排除,可能存在明显不公平。
第二,"费用一经收取概不退还"等退款限制条款。
合同是否能够退款,不能仅凭一句"概不退还"决定,还要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费用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
第三,"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等单方解释条款。
合同权利义务应当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
第四,服务内容写得过于笼统。
比如只写"提供运营指导""提供技术支持",但没有明确服务次数、交付标准、验收方式、服务期限、退款条件,后期一旦发生争议,维权难度会明显增加。
律师提醒:遇到代运营纠纷,应及时固定证据
如果已经签订类似代运营、加盟、培训、技术服务合同,并产生退款或服务纠纷,建议及时保存以下证据:
✅ 合同、协议、补充约定
✅ 转账记录、收据、付款凭证
✅ 微信聊天记录、语音、通话录音
✅ 对方宣传资料、承诺内容、朋友圈或广告截图
✅ 店铺后台数据、运营记录、投流记录
✅ 协商退款、催促履约的沟通记录
证据越完整,越有利于后续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创业不是法外之地,代运营合同也不能成为"霸王条款"的保护伞。格式合同不是谁先打印出来谁就说了算,合同自由也不等于可以排除公平原则。遇到不合理条款和服务纠纷,创业者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王琦律师
吉林申颐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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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959089023
专注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法律事务
如您遇到直播代运营、加盟合作、合同退款、服务纠纷等问题,可保存证据后咨询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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