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泉中队联合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桃红坡中队开展异地查处酒驾行动,现对查获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6月30日,驾驶人庞某酒后驾驶浙B****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红回线回龙路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当事人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底线,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泉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