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东莞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下称《管理办法》)并正式施行,东莞无人车发展进入“有规可依、规范发展”新阶段,其中提到,功能型无人车在进行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运行活动时,于开放道路的通行时速最高不超过45km/h,且通行时速不得高于道路限速。近年来,东莞持续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自动驾驶出行、无人物流等应用场景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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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补齐管理空白

东莞无人车发展实现规范化

当前功能型无人车在物流、环卫、安防领域应用需求旺盛,东莞已有相关试点,但缺少专项管理规则,企业运营缺少统一标准,阻碍产业发展。

基于这一现状,东莞此次推出的《管理办法》以明晰全流程操作规范,助推无人车场景商业化落地,培育智能网联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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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湾智能网联小巴。图源:东莞滨海湾新区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功能型无人车是指无驾驶人员、搭载自动驾驶系统、具备自动行驶功能的低速电动轮式车辆,主要用于物流配送、环卫作业、安防巡逻等应用场景,包括低速无人配送车、低速无人环卫车、低速无人巡逻车等,为行业管理提供了清晰的对象界定。

在道路测试和商业应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申请审批机制。申请主体需向联席工作机制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申领有效期最长6个月的车辆编码,并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办理延期、车辆新增及信息变更等业务。

在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运行规范层面,功能型无人车在开展道路测试和商业应用活动时对车辆行驶、人员管控、企业报送、装载禁令的操作要求也得到了规范,其中提到功能型无人车在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运行活动开放道路通行时,通行时速最高不超过45km/h,且通行时速不得高于道路限速。

在交通违法事故处置与管理方面,对违法事故定责、事故应急上报、数据留存义务和动态监管与资质处置也进行了统一规定,企业不得篡改、隐匿运行数据,事故数据至少留存一年。主管部门动态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有责重大事故可终止运营资质,企业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

《管理办法》还提到,对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道路测试、商业应用的功能型无人车实行“一车一码”管理制度,实施统一编码管理,编码分为测试、营运两类,车辆需张贴对应的专属车身标识。

总的来看,新规建立起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厘清事故责任,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为功能型无人车规范化、规模化应用提供制度支撑,实现产业发展与安全治理的协同推进。

自动驾驶应用持续推进

东莞智能驾驶版图不断扩大

近年来,东莞持续扩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此前东莞市工信局分四批次划定全域测试路段,逐步搭建起覆盖多镇街、多场景的完整自动驾驶测试网络。

2024年3月首批开放东城、南城南部、滨海湾新区;同年5月第二批覆盖松山湖、黄江、万江、洪梅等二十余个镇街,黄江商用无人物流车运营点位集中布局于此;同年11月第三批开放望牛墩、麻涌、中堂水乡三镇。

今年3月新增谢岗、桥头、石排镇作为第四批拟开放区域,进一步扩大测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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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黄色部分为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已开放区域(不包括石竹路、胜和路部分路段);图中蓝色区域为本次拟开放的第四批区域,包括谢岗镇、桥头镇、石排镇等总约609.67平方公里行政范围。 图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由此看出,东莞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呈现由中心城区逐步向全市多镇街拓展的趋势,测试场景不断丰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当前东莞已有多处自动驾驶落地场景,萝卜快跑在万江、洪梅提供常态化服务,东城、南城、中堂、道滘等地正常开放。今年3月的广东(东莞)应用场景创新大会完成企业集中签约,现场颁发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牌照,标志着东莞功能型无人车应用由试点探索迈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企业开展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提供了政策保障。

《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补上了产业发展关键制度规范,推动东莞功能型无人车迈入有规可依、安全可控、有序发展的全新阶段,加速无人物流、无人环卫、无人安防等多元场景规模化落地。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曾奕静 实习生 林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