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44岁独居男子毛先生病重昏迷、家属取不出“救命钱”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获悉,7月3日下午,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毛先生72岁的母亲担任其监护人,可依法动用其名下财产用于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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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因突发疾病昏迷不醒

此前,毛先生突发疾病,术后第三天因多脏器感染衰竭被送入ICU,随后陷入昏迷,他唯一的直系亲属是72岁的母亲。由于多年未缴纳社保,所有治疗费用需全部自费,目前已累计花费14万元。老人想查询儿子名下还有多少存款以应对后续支出,却遇到了难题:目前,她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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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被送医救治

连日来,这位70多岁的老人辗转奔波于居委会、派出所,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虹口区江湾镇街道文治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之春坦言,“现在托底的独居人士是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还没有涉及到年轻人群。”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成年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果像毛先生这样因突发状况,丧失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后,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

6月26日,毛先生母亲到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考虑到毛先生术后昏迷,急需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动用其个人财产进行救治的紧急情况,法院在接收到毛先生母亲的诉状后,立即开辟立案审理绿色通道。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毛先生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毛先生被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等依次担任监护人。

7月3日下午,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当庭判决毛先生母亲担任其监护人。此后,毛先生母亲可以依法查询毛先生名下的财产状况,如果不足以覆盖“救命钱”的话,也可出售房产,但所得款项必须专项用于毛先生的救治费用,不得挪用或用于监护人自身利益。

来源|法治日报

此前报道

独居男子突然病重昏迷,“救命钱”取不出,七旬母亲四处奔波“求监护”

上海44岁独居男子毛先生突发疾病,术后第三天因多脏器感染衰竭被送入ICU,至今昏迷。

然而当他的母亲想要查询儿子存款、支付后续救命钱时,却陷入僵局、束手无策。

半个多月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急症,毛先生陷入昏迷,他唯一的直系亲属——72岁的母亲从外地赶回上海。由于多年未缴纳社保,所有治疗费用全都是自费,陆续已花了14万元,老人想查查儿子名下还有多少存款可以应对后续支出,却遇到了难题—— 因为目前她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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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的母亲急得落泪

“你不救他,他才44岁啊……我现在就想做他唯一的监护人,我要把他的账户钱全部找出来用于他治疗,用于他康复。”

连日来,这位70多岁的老人辗转奔波于居委会、派出所,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虹口区江湾镇街道文治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之春坦言,“现在托底的独居人士是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还没有涉及到年轻人群。”

基层机制的空白,让这场紧急救命陷入程序困境。

做自己儿子的监护人,为何还要申请?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解释:在正常情况下,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果像毛先生这样因突发状况,丧失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后,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

但是,他的母亲是没有权利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他进行鉴定。只能通过居委会、律师事务所或者是法院来开具委托书。如果鉴定下来,他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给出确认文书,确认他母亲作为毛先生的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母亲就可以完全行使职权,包括去相关的金融机构查询毛先生名下所有的财产。如果不足以覆盖救命钱的话,也可直接买卖房屋,来获取相应的资金救助毛先生。”杨邹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