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目律师事务所的雷玥律师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多类案件。其代理的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案例中,通过诉讼与调解结合,全面梳理证据、分层主张权利等,助原告追回193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案件圆满解决,还给出维权启示。
"雷玥律师拥有高校法学教师资格,从事法学教学长达14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位的她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她成功代理了多起刑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赔付等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同时,她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的诊断和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雷玥律师始终坚守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信念,讲究诉讼策略,以对专业知识的准确把握和对业务的娴熟理解,善始善终地处理每一个委托。
此次为大家介绍的是雷玥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调解案例。在这个案例中,雷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巧妙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193万余元以及利息,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施工方的困境
原告是一家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多年前与作为建设单位的被告签订了基坑工程施工合同,承接涉案地产项目基坑施工工作。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案涉工程也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双方完成了正式结算,确定了工程总价款。然而,被告在合作期间仅通过现金支付、以房抵款两种方式清偿了部分款项,剩余大额工程款一直未予支付。此外,被告还收取了原告缴纳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期后也未按约定退还。原告多次上门、发函催收,但被告始终拖延履行付款及退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委托雷玥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主张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法律条例及要点:权利的保障
在这起案件中,涉及到多个重要的法律条例和要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被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原告有权要求其支付剩余款项。其次,关于逾期付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原告主张按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是有法律依据的。再者,投标保证金方面,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到期应退还保证金,其拒不退还的行为构成违约。最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赋予施工方的重要权利,该权利可以优先于普通债权、部分抵押权受偿,能极大提升工程款回收保障力度。
代理思路:诉讼与调解结合
雷玥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建设工程案件特点、案件证据情况以及双方调解意愿,制定了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整体方案。
-全面梳理证据:系统整理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结算文件、付款凭证、以房抵款协议、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了施工、验收、结算、款项抵扣、保证金缴纳等全过程,精准核算未付工程款、逾期利息、应退保证金金额,形成了完整闭环证据链,为各项诉求提供了事实支撑。
-分层主张权利:结合合同约定与相关法律规定,依次提出四项核心诉求,即足额支付剩余工程款、按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全额返还投标保证金、依法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诉讼相关费用,全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灵活协商方案:考虑到建设工程行业资金周转周期长的特点,在保证债权完整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综合考量被告经营状况,协商确定分两期支付工程款及保证金的方案,设置合理的付款节点,既缓解了被告短期资金压力,也保障了原告回款有序推进。
-坚守法定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方的法定保障权利,在调解过程中坚持该项诉求,并在调解协议中予以明确确认。即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约定,也保留了原告对涉案工程折价、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利,从根本上保障了债权实现。
案件结果:圆满解决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约定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分两期支付,明确各笔款项的支付截止时间,利息按照原告诉求标准持续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为止;被告在第一期工程款付款节点前,全额向原告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本次调解全面支持了原告各项诉求,回款方案清晰、权利保障完备,案件圆满办结。
律师点评:经验与启示
雷玥律师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点评,为广大施工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工程全流程资料留存是维权基础:建设工程周期长、款项往来复杂,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结算单、抵款协议、保证金单据等文件务必妥善保管。完整的书面证据能够快速厘清账目、锁定债权,是诉讼与协商过程中的核心依据。
-以房抵款需规范书面约定,做好账目抵扣:工程领域常见以房产抵扣工程款的结算方式,交易时务必签订正式抵款协议,明确抵扣金额、房源信息、过户责任等内容,并及时在财务账目中做好抵扣记录,避免后续就已付款项产生争议。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方重要保障:该法定权利可以优先于普通债权、部分抵押权受偿,极大提升工程款回收保障力度。工程完工结算后,施工方应及时依法主张该项权利,并尽量在司法文书中予以确认,防范回款风险。
-分期调解适用于工程欠款类纠纷:面对建设单位资金暂时紧张的情况,在债权金额、法定权利不变的前提下,协商分期支付是务实的处理方式。合理设置付款节点,搭配优先受偿权等保障措施,既能化解双方矛盾,也能最大程度确保款项最终收回。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雷玥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她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还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这起案例也为广大施工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希望大家能够重视工程资料的留存,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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