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存疑”“跑路风险极高”……搜一下,竟搜出来一堆关于公司的黑料?广州南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柯”)就面临这样的困扰。

近日,该公司正式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豆包”AI大模型涉嫌商业诋毁。该案已正式立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企业发起商誉保卫战

目前,该案司法程序已进入法院质证阶段,将于7月30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审理。由此,中小企业发起了一场反击大厂AI算法侵害、捍卫企业商誉的商誉保卫战。

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材料及最新质证证据显示,“豆包”AI在面对公众关于广州南柯的公开查询时,机械地抓取并严重曲解了第三方信用平台上的陈旧历史数据。其中,搜索结果无视了平台前端已清晰标注的“撤诉”等结案标签,显示出广州南柯“合规性存疑”“跑路风险极高”等言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正值开拓期的创新小微企业而言,大模型的负面结果将影响外部客户的签约信心。”该公司负责人陈城说,这种来自大厂顶流AI的“中伤”,导致广州南柯数个外部订单在签约临界点异常中断,甚至一线销售骨干因得不到成交选择离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AI出现“幻觉”的情况并不少见。此前,有网友向AI助手“豆包”咨询退票规则。豆包明确表示可以放心退票,平台只扣5%的手续费。然而,实际被扣除的手续费高达40%,直接经济损失达600元。此后,该网友向法院起诉了豆包App的运营方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

已有平台被认定构成侵权

AI工具生成的内容要不要担责?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华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余婉吟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生成式AI服务属于“服务”而非“产品”,适用民法典‌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产品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他强调,如果服务提供者已显著提示AI功能局限性,并采取检索增强等技术措施,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则主观上无过错。此案中,原告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在于原告能证明是AI错误信息导致实际损害。同时,要看AI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则表示,AI本身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的传达人、代理人或代表人,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的“挡箭牌”。如果AI生成的虚假事实公开传播,导致他人或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且平台未履行内容审核管控义务,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平台无过错且无实际损害,或者无法证明损害结果与平台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平台无需担责。

从司法实践来看,已经出现平台构成侵权的案例。在2026年4月审结的“全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名誉侵权第一案”中,某AI平台将一名律师错误描述为“涉及多项刑事犯罪”,且在当事人多次投诉后仍未彻底清除侵权内容,法院最终认定平台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名誉侵权。

南方+记者 郜小平

【作者】 郜小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