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6年第一批今日开始配租
本批次共有934套可选!
需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符合条件的南山区在册轮候人
千万别错过!一起来看看吧
Part 1
南山区26年第一批公租房
今日开始配租
✅申请时间
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18:00(共17天)
✅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2个项目934套住房,具体情况如下表:
✅配租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6年6月30日18:00前属南山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2️⃣分为两种情况(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符合深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6年1月1日】(含本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
目前,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已转为常态化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公租房认租工作实现独立运行。请没有提交过经济状况核对或者核对报告有效期过了的在册轮候人需尽快提交核对申请。
注意:
提交核对申请需谨慎,如果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不合格,将会被退出轮候库!
在认租申请时间前没有的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将无法申请本批次公租房
详细核对内容可观看:
✅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入口
在册轮候家庭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网址: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42㎡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52㎡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70㎡的房源;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图源:酷吧
信息来源:
https://www.szns.gov.cn/nsqzjj/gkmlpt/content/12/12870/post_12870287.html
Part 2
南山区公租房申请入口
✅线上提交申请
⭕轮候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注意:
认租家庭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意向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意向房源,全部意向房源均不符合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申请大致流程
Part 3
选房排位规则及重要提示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两批次确定选房排位顺序。
第一序位(选房排位1~934位):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选房排位1~934位):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选房排位935~1868位):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选房排位1869位及以后):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重要提示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如下:
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详细信息可观看:
⭕已认租公租房:
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其他保租房:
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学位及落户问题:
本批次配租房源均为腾退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关于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房源所在地的教育部门;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轮候信息需正确: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6493866、26493908。
咨询地址: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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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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