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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陕西咸阳一男子在妻子提出离婚后上门刺死妻弟”一案将开庭。当事人刘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2023年1月,她与隐瞒了两段婚史的被告人李某结婚,婚后发现李某因参与赌博身负债务,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矛盾。

1月1日凌晨,李某携29厘米厨刀上门滋事,弟弟刘某到场后双方发生口角,李某朝其左胸捅刺,致其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李某于1月15日因涉故意杀人罪被批捕,现羁押,咸阳市检察院已提起公诉。

7月3日,新黄河记者获取到的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容显示,2025年12月31日23时许,李某在家中与朋友喝酒期间,与妻子刘霞微信交流时发生言语冲突。随后李某趁人不备在朋友家厨房拿走一把不锈钢单刃厨刀揣放至上衣右侧口袋,并乘坐网约车前往刘霞住处。

2026年1月1日0时21分,李某到达泾阳县某小区刘霞住所。刘霞开门后,李某站在门口大声吵闹,刘霞欲关门,李某多次情绪激动地用力推门,并在门口给朋友发消息称:“我准备坐牢了”“我要弄死个人呢,大不了给我判23年”。

刘霞与母亲任某劝说无果后,任某电话联系儿子刘强前来处理此事。次日0时48分刘强到达后与李某发生口角,双方互相推搡,李某随即从上衣口袋掏出事先准备的不锈钢厨刀,在刘强左侧胸下肋骨处捅刺一刀,后挥刀刺向刘强左侧脖颈处(未刺中),又刺向刘强左侧腋窝下(未刺中)。刘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强系被单刃锐器刺戳胸部造成心脏破裂致大失血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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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因婚姻家庭纠纷与他人发生矛盾,故意持刀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经过被监控全程记录了下来,我弟弟毫无防备,他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这样被李某杀害了。”刘霞称,刘强出事后,母亲状态很不好,她也无法工作,她们都不愿接受这个事实。“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法律还我弟弟一个公道。”

刘霞告诉记者,目前该案已由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正在等待开庭。

来源:新京报 新黄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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