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出租方,一个是承租方,因为房屋租金问题闹上了法庭。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和违约金,承租方却以疫情、未续签合同等理由抗辩。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案件事实背景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产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马X是B公司的唯一股东。A公司把房屋租给马X,后来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房屋。因为租金支付问题,A公司将马X和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而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核心争议点
1.被告是否应支付租金,租金金额如何确定?
2.被告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3.马X是否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逐一拆解争议点
1.被告是否应支付租金,租金金额如何确定
法院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341425元,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被告应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不应支付租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依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与合同期内欠付租金合计支持789467元。
2.被告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法院查明的事实: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97451.80元。被告认为不应支付违约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故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3.马X是否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要求马X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马X未提出有效抗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租金支付方式、时间、金额等重要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等,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租金问题,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要及时催缴租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承租方如果遇到经营困难等问题,也要及时与出租方沟通,避免违约。
结尾
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支付租金,驳回了原告的违约金诉求。这给我们提了个醒,签订合同要严谨,履行合同要诚信。
鲁春雷律师是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其中经济纠纷领域的案件就有98余件。他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处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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