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不法行为"——这六个字,是中国自然资源部在7月2日,正式发布的一份法律评论中,给日本和菲律宾的定性。
这六个字一出,份量极重。它意味着,中方针对日菲在台湾岛以东海域一切维权行动的法理基座,从此彻底夯实了。
把时间拨回5月28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访日期间,日菲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正式启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谈判"。拟划界的海域,正位于中国台湾岛以东。
这是一个极具挑衅性的举动。因为台湾岛以东海域,恰恰是中日菲三方海洋权益的重叠区域。台湾岛南端距离菲律宾巴坦群岛仅约80至140公里,东侧和东北侧距离日本八重山群岛约70至120公里——也就是说,日本和菲律宾之间横亘着中国台湾岛,两国根本不存在可以绕开中国的海洋权益重叠区。
打一个比方:这就好比你家客厅两边的邻居,背着你坐在你家沙发上商量怎么分你家院子。分完了还签个协议,拍拍屁股说"这是我们俩的事"。
荒谬吗?荒谬。中国自然资源部这份法律评论,就是从法理上把这种荒谬彻底钉死了。
违反善意磋商义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应由有关国家通过协议公平解决。日菲拟划界海域与中国的海洋权益大面积重叠,却未与中方进行任何协商,属于明知故犯。
违反主权平等原则。中日菲三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互为海上邻国。日菲绕开中国单独搞划界,就是把中国当成了不存在的空气,这本身就是对主权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
违反克制义务。《公约》要求各国在划界问题上不得采取损害最终达成协议的做法。而日菲的行为恰恰是在制造既成事实,试图用双边安排来"切割"中国的合法权益。
日菲之间本来并没有尖锐的海洋权益争端。两国海域矛盾相对平和,按理说没有迫切的划界需求。
那为什么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搞出这么大一个动静?
从日本一方来看,高市早苗政府上台以来,在军事安全领域一路狂奔。
2026年4月,日本内阁通过决议,打破战后"专守防卫"限制,允许杀伤性武器出口。同月,日本以正式成员身份参加美菲"肩并肩"联合军演,首次在境外发射进攻型导弹——二战结束80多年来头一回。
5月2日,高市在越南发表新版"印太构想"演讲,高调宣称日本要承担地区防务"新角色"。5月28日,马科斯以"国宾"身份访日。短短一个月内,日本完成了从修改武器出口规则到海外导弹发射,再到拉拢菲律宾搞划界谈判的连续三步。
这三步棋的逻辑链非常清晰:通过划界谈判,日本试图将中国台湾岛以东海域重新定义为"日菲争议海域"。这样一来,日本海上自卫队就可以"保护本国权益"为名,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台岛周边,开展常态化的巡航和情报侦察。
回头再看日菲之间已经签署和正在推进的几份协定,脉络更加清晰——
《互惠准入协定》2025年9月生效,允许日本自卫队进入菲律宾军事基地。《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6月19日在日本参议院通过,允许双方互相提供弹药、燃料等军事物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5月启动谈判,打通日菲之间的情报直通链路。
三份协定加在一起,已经完成了兵力进驻、后勤互通、情报共享的全链条防务绑定。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安全合作",而是实质性的准军事同盟。
而菲律宾这边,马科斯政府面临国内支持率持续下滑的困境,需要通过强硬的外交姿态转移国内矛盾。拉上日本,既能获得军事装备援助——包括阿武隈级护卫舰、TC-90教练机、海岸监视雷达等——又能在国际场合刷存在感。
所以,日菲这出划界大戏,表面上是海洋法律问题,底层是各取所需的地缘政治交易。日本要的是突破和平宪法限制的法理借口,菲律宾要的是军事资源和政治资本。至于国际法,在他们的盘算中不过是一件用来包装的外衣。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中方这一次,恰恰从法理层面下手,把这件外衣撕了个干净。
法律评论发布的前一天——7月4日,中国海警秀山舰编队正式接替岱山舰编队,继续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执法巡查。
这是一个标志性的节点。6月1日,中国海警岱山舰编队首次以独立执法名义进入台湾岛以东海域。这是中国海警历史上第一次在这片海况极其复杂的水域执行公开的执法巡查任务。
一个多月过去了,从岱山舰到秀山舰,编队换了,巡查没断。这意味着中国海警在台湾岛以东海域的存在,已经从"单次行动"转变为常态化执法巡查。
不仅仅是海警。6月6日至10日,交通运输部组织福建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等多部门,在台湾岛东部海域执行了海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总航程1030海里。执法层级从海警上升到更高层,职能从单一维权扩展为全面海域管控。
如果把这些动作连起来看,一张完整的图景就浮现出来了——
中国海警在钓鱼岛海域的巡航始于2012年,至今已形成常态化。2024年金门渔船事件后,海警在金门附近海域建立了常态化巡航机制。如今,执法范围覆盖到了台湾岛以东。
北到钓鱼岛,南到台湾岛以东海域,西达金门附近——三点形成闭环,构成一个完整的环台湾岛执法管控体系。
而自然资源部的这份法律评论,为整个执法管控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理支撑。
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不仅是定性,还是授权。定性"国际不法行为",意味着日菲的行为在国际法上是错误的、非法的。而"有权追责"则意味着,中方后续采取的一切维权行动,都具备充分的法律正当性。
这等于向全世界划了一条红线:谁参与、谁背书、谁就连带承担法律后果。
6月以来,岱山舰编队在台湾岛以东海域持续开展巡逻查证、护渔救援等行动,保障正常航行和作业秩序,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渔民合法正当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的执法,不是秀肌肉,而是在提供公共安全服务。这片海域是重要渔场和航运通道,大量渔船在此作业、商船在此通行。中国海警做的是护渔、护航、执法、救援,做的是一个管辖者应该做的事情。
法理定性已经给出,行动框架已经铺开,管控体系已经成型。
从今往后,中方在台湾岛以东海域的一切行动,都师出有名。日菲那场非法划界闹剧走得越远,需要承担的代价就越重。这不是警告,这是国际法写在那里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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