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七品知县的年俸为四十五两银子。这个数字看上去还可以,但是换成现在的购买力的话,大概就是三万到四万元人民币——一年,对,一年,掌管全县几十个姓氏的地方官员,他的合法收入比不上现在的普通白领。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古人靠工资养活自己可以吗?
第一部分是汉朝的情况。西汉时期实行的是秩石制,官员的俸禄是以粮食来计算的,一个县令大概有四百石到六百石左右,用实物来表示就是每年2万斤粮食,听上去很多了,但是汉代官员要自己养幕僚、养车马、养家丁,这些都是从俸禄中支出的,就相当于公司给你发工资但是办公费用你自己出。扣除以上各项之后,所得就很少了。
到了唐代情况好一些,唐代官员除了基本俸禄,还有职田——朝廷划一块地给你,收的租子归你。一个七品官的职田大约是350亩,按当时亩产折算,光职田收入就能顶好几倍工资,说白了,唐代官员的主要收入不是工资,是地产收益。这跟现在有些岗位工资不高但福利很好是一个道理。
宋代被认为是高薪养廉的时代,包拯担任开封府知府的时候,各种收入加在一起(月俸、餐钱、薪炭钱、添支钱等等),一年下来大概有上万贯。按照宋朝的标准来计算的话,包拯一年的收入大约为现在的五六百万元人民币,查阅了《宋史·职官志》中有关内容之后发现,宋朝对于高级官员的待遇很优厚。但是付出的是什么代价呢?养了一大批冗员,财政压力很大,到了南宋就承受不下去了。
明代画风突变。朱元璋出身贫苦,对官员极为苛刻,一个正七品知县月俸7.5石米,折合现在大约一千五百块一个月,这个数字放在明初物价水平下也只能勉强糊口。要我说,明代大规模作风问题不是偶然的——当制度性收入低到无法维持体面生活,贪腐就从个人选择变成了结构性问题,县令收火耗银、收常例钱、收各种灰色进项,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大家心知肚明:光靠俸禄,这个官当不下去。
清代搞出了养廉银制度,试图从正面解决这个问题,一个知县的养廉银从六百两到两千两不等,是正俸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雍正推行这个制度时说得很直白:给你钱,别伸手,效果如何?前期确实有效,但到乾隆中后期又故态复萌。为什么?因为养廉银成了固定收入后,官员的期望值也跟着涨了,新的灰色需求又冒出来。
回头看这两千年的俸禄变迁,我觉得有一条规律非常清晰:工资高不一定清廉(宋代照样有贪官),工资低几乎必然作风问题(明代是铁证)。养廉从来不是靠钱就能解决的,但没钱一定解决不了,这个矛盾,到今天依然值得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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