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将乐政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政策,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将乐县创品牌及品牌帮扶奖励办法》(将政文〔2013〕40号)、《将乐县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将政规〔2022〕3号)、《将乐县促进商贸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将政办〔2022〕6号)、《关于修改执行部分文件内容的通知》(将政办规〔2024〕12号)等4份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