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苏州中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犯LV7件商标,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LV经典老花(Monogram)。根据一审判决,茉莉奶白主体公司需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涉案门店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在庭审之外的社交媒体“法庭”上,网友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且矛头直指LV,认为Monogram老花与中国传统柿蒂纹元素相似。

但在现行的法律层面上,LV的确具备法律支持,其注册时间早和驰名商标的属性,都得到商标法的支持;而茉莉奶白2024年申请图形商标被驳回后仍坚持使用,法律漏洞也显而易见。

大量考古与纹样研究证实,这种四叶对称花卉图案在中国传统纹样中早有渊源——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上就有柿蒂纹雏形,这类图案在园林的窗棂上也普遍应用。

这也使得LV的维权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在文化逻辑上却让公众难以接受。

但如果换一个视角,假设茉莉奶白拿下了“四叶花”的图形商标,反而去状告其他更小的品牌侵权,其是否因为是民族品牌就会得到公众支持呢?我想答案也是否定的。

从更深层次来看,公众的痛点在于当下法律与传统文化保护之间的错位。流传千年的传统纹样已经沉淀为全民共有文化资源,但我国商标法中尚未有针对“传统文化基础花纹”使用的相关保护。

当大量传统文化元素被商业主体注册为私有知识产权后,类似的争议还会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