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业分类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要求,结合实际,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类别,划分三级进行管理。申报、审核和实际应用以第三级类别为基础,未设置第三级类别的专业以第二级类别为基础。

二、评标专家增选

(一)增选人员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独立法人单位聘用的专业人员,自愿参加北京市评标评审活动,能够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和评标专家管理规定,符合增选申报条件,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均可按照专业分类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

(二)增选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造假、失信、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等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且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3.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具备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电子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

4.聘用时,年龄未满70周岁,身体健康,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如实提供申报专业相关业绩材料;部分评标专业除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专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ggzyfw.beijing.gov.cn/),进入“专家库”栏目,在“我要成为评标专家”栏内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评标专业。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和实际从业情况,可申请1至6个相近评标专业。申报多个评标专业的,每一个专业都要准备相关业绩材料。建议基础类专业和其他综合类专业不要同时申报。

申请人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评标专家证书制作要求及身份识别需要。具体要求是:本人近期免冠两寸标准证件照片,人像清晰,无变形,蓝色背景照片为宜;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或JPG;照片文件大小须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2.准备并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下载打印《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核实无误后手工填写签名及日期,并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书”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签名及日期。《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经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退休人员由退休前原法人单位审核盖章),并明确填写“经审核,XXX是我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愿意推荐其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手工填写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申请人准备其他材料及与申报评标专业相关的业绩材料。申请人须按①评标专家申请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⑤所在法人单位营业执照、⑥业绩材料的顺序编写可供查阅的文件目录,与申请材料一并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专家库系统,须于2026年7月23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3.邮寄申报材料。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23日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邮编:100027,收信人:增选申报材料,收信人电话:64167433。

(1)《北京市评标专家申请表》(含承诺书)原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所在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业绩材料较多时,材料内容可仅提交关键页;可用骑缝章代替每页盖章。

4.专家组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组成北京市评标专家选聘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将与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职称、职业资格注册、社保等政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5.培训和测试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通过专家组审核的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要求,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专家库”栏目,选择日期和场次,参加测试评估。

6.核发聘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测试评估合格的申请人核发《北京市评标专家聘书》,办理入库手续,纳入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聘书领取事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三、评标专家续聘

(一)续聘人员范围

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聘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库状态为正常或暂停的可以申请参加2026年度续聘;2025年续聘未成功延期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2026年度续聘。

(二)申请续聘要求

续聘申请人应符合评标专家增选申报条件,聘期内能够恪守加入北京市评标专家库时的承诺,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发生违法、违规、严重违纪或多次违纪行为,经法人单位同意,可以申请续聘。

(三)工作流程

1.网上提交续聘申请。续聘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0日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ggzyfw.beijing.gov.cn/zjk/),点击“我是评标专家”登录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续聘申请,下载打印《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手工填写签名及日期,并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承诺书”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签名及日期。《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经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退休人员由退休前原法人单位审核盖章),明确填写“经审核,XXX是我单位在职(或退休)职工,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愿意推荐其续聘北京市评标专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手工填写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申请人须将上述申请材料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专家库系统,须于2026年7月23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2.邮寄申请材料。续聘申请人于2026年7月23日前(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原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评标专家选聘工作组(地址、邮编、收信人电话同前,收信人:续聘申报材料)。

3.参加培训学习。续聘申请人登录专家库平台,在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北京市评标专家培训资料(2026版)》电子版,认真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4.续聘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组成审核专家组,对续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聘期内履职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信息将与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职称、职业资格注册、社保等政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审核通过的,通知办理续聘手续;未通过的,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续聘材料不完备或未及时申请续聘的,可于2027年继续申请续聘;2025、2026连续两个年度续聘不成功的,聘期结束后,自动解聘。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通知方式告知。

5.办理续聘手续。续聘申请人收到办理续聘手续手机短信通知后,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续聘手续。

四、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是增选、续聘申请人应当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核对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要求且无遗漏事项,不得有涉密内容,申请事项要求手工填写的,须按要求完成,申请人须确保上传材料与邮寄材料一致性。增选申请人申报多个评标专业的,每一个专业都要准备相关业绩材料。

二是申请人所在法人单位要认真履行核查、推荐职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核对申请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防止出现错漏现象、弄虚作假、失泄密等问题。

北京市评标专家选聘将从申请人当中进行选拔。7月23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后,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均不再受理修改和补交,且均不予退回。通过政务信息比对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并在有关平台公示。

三是审核专家组核查申报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终止申报审核流程、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委托代办,多人同寄的申请材料判定为不合格。为防止邮件丢失,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时,建议选择可追溯的邮寄服务,并留存有关单据备查。

五是关于换发聘书。续聘申请人要认真核查自己的聘书,聘书内用于确认聘期、盖日期章的三栏均已用完的,应在续聘申请表内“是否需要换发聘书”栏选“是”,尚未用完的选“否”。需要换发聘书的申请人,应及时更新专家库内的个人电子照片,确保符合制作证件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入库手续办理。办理续聘手续时,应将旧聘书交工作人员收回。

六是“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短信服务号是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与专家联系沟通的重要平台。申请人要确保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并根据联系电话的服务方,分别将对应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短信服务号码设为白名单:中国移动:10692984010016,中国联通:10689740103410,中国电信:10689740103410。

工作流程及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信息查询及技术支持电话:62322735、82372895

申报材料接收咨询电话:641674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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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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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