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养猪就自己辞职。”
一句轻飘飘的话,把干了多年的电工龙某推到职业生涯的十字路口。
一边是熟悉的技术岗位,一边是陌生的猪圈——当公司一纸调令让他从“修监控”变成“喂猪”,这场看似简单的岗位调整,最终闹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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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是湖南一家畜牧公司的老员工,通过面试入职后一直在服务部干电工,主要工作是维修养殖户的视频监控设备。活儿不算重,但技术含量不低,他也干得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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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后,公司领导突然找他谈话:电工岗位要裁撤,你得去养猪场当饲养员。
龙某当场懵了。
“饲养员跟监控维修,完全两个不搭界的工种。”他后来说。
几天后,办公系统里一张调令正式下达:从服务部调到育肥场,岗位改为饲养员。
龙某不同意,找公司协商。公司态度很强硬:要么去养猪,要么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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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先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合同里写了“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而且公司撤销了电工岗,调岗没降薪,还给了三个月培训期——挺合理。
仲裁驳回了他的诉求。
龙某不服,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同样认为,合同约定了调岗条款,龙某应该服从安排。公司还两次发催岗通知,龙某不去,算是消极履行合同义务。一审判决:公司不用赔钱。
龙某继续上诉。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官发现一个关键细节:公司说裁撤了电工岗位,但后来又把这个岗位外包出去了。
法官张海燕分析:“劳动者入职时谈好的是电工岗位,也持有相应证书,一直做的也是维修监控的工作。饲养员跟电工,无论工作性质、环境还是技术要求,都差别太大。”
法院认为,这种岗位变动属于合同重大变更,必须双方协商同意才行。
更关键的是,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龙某不能胜任电工工作。
最终二审判决:公司违法调岗,必须支付龙某经济补偿金13586元。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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