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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焦襄垣)
环境整治进行时
王桥镇洛江沟村
“小积分”激发环境卫生整治“大能量”
“今天新增积分0.3分,你家当前总积分21分,随时可以去村委积分超市兑换物品……”今年以来,王桥镇洛江沟村以“垃圾不落地”为着力点,以小额积分兑换暖心物资,引导村民从环境整治的“旁观者”,主动转变为和美乡村共建共治的“主理人”。(文/邓蓉 图/贾媛)详情进入>>
一 线 工 作 动 态
▲ 7月5日,王桥镇镇长李聪在善政村查看“垃圾不落地”工作推进情况。
▲ 7月5日,夏店镇在桥头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7月5日,虒亭镇在充电站检查消防安全。
▲ 7月5日,西营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 7月5日,下良镇查看敬老院运行情况。
▲ 7月5日,王村镇在东风水库排查安全隐患。
▲ 7月3日,县妇联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巾帼领头雁”培训。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第七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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