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永乐皇帝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他御赐瞿昙寺的鎏金铜观音,600年后会在首都的展柜里替家电品牌“站台”。

这不是穿越短剧。

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工艺美术馆“高原丝路·瞿昙之光”特展上,有观众从造像下方仰观,赫然发现观音裙摆、脚踝区域出现“TCL电视”“9月28日”等字样。

镇馆之宝,国家一级文物,明永乐年间皇家御赐造像,国内现存体量最大的永乐宫廷鎏金铜菩萨造像。

就这么一尊国宝,在展柜里“被代言”了两个多月。

7月5日,中国工艺美术馆确认情况属实,已反馈文物出借方青海省博物馆。青海省博物馆回应“已留意相关情况,具体原因暂不清楚”。TCL当晚紧急表态:从未授权或参与,全面自查,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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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说“我只提供场地,开柜权限不在我”;出借方说“我注意到了,但不清楚原因”;企业说“不是我干的”。

那问题来了,广告到底是怎么跑到国宝身上的?

目前有两种说法。

一是包装透印说。来自文博行业人士的分析:广告字样极可能是文物转运环节使用了带有印刷油墨的普通包装膜,在温湿度变化下油墨发生渗透、迁移,黏附到鎏金层表面所致。若此说成立,说明文物在转运途中已遭受物理性损伤。

二是光学投影说。展柜内垫衬物或背景板上的文字,在特定角度经玻璃多重反射,“投影”到鎏金表面形成视觉叠加。若是这种情况,文物本体未受损伤,但布展环节对反光干扰的排查存在明显疏漏。

坦白讲,两种可能,哪种都不体面——既不体面于对文物的轻慢,也不体面于“两个多月无人察觉”的事实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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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该追问的不是成因,而是: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查清楚?

特展4月21日开幕,7月5日被观众曝光。整整两个半月,不知道多少双眼睛从这尊观音像前走过,其中不乏专业文博工作者。为什么没有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博物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

这里有一个关键区分:“包装透印”和“光学投影”,在法律定性上并不等价。

若是前者,文物本体已受物理性污染,涉事方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操作规范,需启动损伤评估与修复程序;若是后者,文物未受损伤,但展陈环境明显不合格。

无论哪种情况,广告字样出现在文物身上,就已经构成了对文物展陈环境的商业性干扰,同时损害了观众的知情权与观展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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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包装环节出的问题,防护材料的选择与审批,谁来把关?文物开箱时是否逐项核验?鎏金层表面若已沾染油墨,入库时为何未被察觉?

若是展柜环境的问题,布展设计有没有做光学模拟与反光测试?展柜玻璃的材质与角度是否经过专业评估?日常巡检的规程是否流于形式?

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业规范,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可事实是,所有环节叠加在一起,愣是让600年的国宝在展柜里“被代言”两个多月,直到一个普通观众拍下照片引发关注,才有人站出来说“高度重视”。

事前不高度,事后才重视。公众对这套话术,已经疲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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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款鎏金铜观音菩萨像。图源中国工艺美术馆

更令人担忧的是,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方拿出正式调查结论,原因“待查”、责任“待定”、文物是否遭受物理损伤“待确认”。一尊国家一级文物,进京公开展出两个多月了,出了如此荒唐的事,连一个明白话都没有。

“敬畏历史”不能只写在文件里,更应落在每一次开箱、每一次布展、每一次巡检中。

600年的文物,不该“代言”任何品牌的广告——这不是什么高深的专业判断,这是常识。

守住常识,才是对历史最基本的敬意,才是对文物最基本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