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7-Eleve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起诉耐克,指控其即将发售的Air Max 95新款球鞋涉嫌侵犯商标权。7-Eleven认为,该鞋款采用与其标志性橙、绿、红三色条纹高度相似的设计,并计划于7月11日发售,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或授权合作关系。
7-Eleven在诉讼中称,其已长期使用橙、绿、红三色组合作为门店标识、广告及相关商品的核心视觉资产,并拥有相关商标注册。此次耐克鞋款的配色与发售节点,可能借助“7-Eleven Day”及免费Slurpee促销日的品牌认知获取流量。7-Eleven方面表示,此前曾尝试与耐克沟通解决,但未能达成结果,因此寻求法院禁止耐克销售相关产品,并要求召回已分销商品及赔偿损失。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纠纷并非发生在便利店同行之间,而是零售品牌跨界起诉运动品牌。对零售行业而言,门店视觉、品牌配色、专属节日和营销IP,已不只是传播元素,而是长期经营沉淀下来的品牌资产。随着跨界联名和视觉借势越来越常见,零售企业也需要从“重运营、轻维权”转向对无形资产的常态化保护。#7-Eleven #耐克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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