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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解体,不应割裂亲子亲情,更不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洋县人民法院汉江法庭坚持”如我在诉“、温情家事审判理念,高效调处一起离婚纠纷,促成当事人当庭一次性付清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费13万元,以实质性化解纠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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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就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给付事宜争议较大。原告主张直接抚养子女,并要求被告一次性足额支付抚养费用;被告虽自愿放弃子女抚养权,却以在外务工、收入不稳定为由,不愿一次性支付大额抚养费,仅同意按月分期给付。

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发现,被告长期外出务工、居所不固定,若简单判决按月分期支付抚养费,极易出现拖欠、逾期、拒不履行等情形,后续极易衍生执行案件,既加重当事人诉累,也无法长久保障未成年人生活、教育稳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法庭调解

家事案件重情理、护亲情、化根源。法庭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践行“如我在诉”司法为民理念,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调解相结合方式,兼顾法律规定、家庭实际与子女长远权益,情理交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正视为人父母法定抚养义务,珍惜亲子亲情,妥善化解家庭矛盾。

法官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远角度出发,充分释明抚养费履行法律责任、分期支付潜在风险,积极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分歧、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两名未成年子女由原告张某直接抚养,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共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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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当事人“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抚养费

调解现场,被告当场通过现金、微信转账方式足额付清全部款项,抚养费当庭履行完毕、纠纷实质闭环了结,彻底消除后续追索抚养费、反复诉讼信访隐患,以实打实的司法兑现,为未成年人筑牢生活、求学、成长保障底线。

护“未”前行:

家事审判的初心与使命

近年来,洋县人民法院汉江法庭深耕家事审判源头治理,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纠纷排查、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履约全过程,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家事调解、亲情修复机制,用心办好每一起家事小案,以柔性司法钝化家庭矛盾、守护亲情温暖,不断擦亮“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民底色,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以家事小平安汇聚辖区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