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LV现在到中国开始四面开花的起诉,凡是和他家使用的图案有点像的,一律都被他起诉了,比如有的餐饮店墙上彩绘一点花瓣图,LV说像他家的图案,然后索赔200万,这家平价餐饮店其实已经倒闭了,据老板网上说,最后是赔了8万。起诉中国的小店主多达上百个,好多悄无声息地结案了,可能案值不大,选择了调解“一赔了之”。然而这次起诉“茉莉奶白”,然后被人广泛热议,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索赔1000万元,标的较大;另一个“茉莉奶白”也是全国连锁,实力不俗,因此还可以扛上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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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看图案相似在哪里呢?大家看上面的“LV图案”和“茉莉奶白”图案,看起来似乎LV起诉的很有道理,有个城市,人家常常笑称叫“黑中介市”,但在这个事情上,我们确实不能完全嘲笑别人那个城市的法院,若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他判LV胜诉,是没有毛病的。还有人一边倒地站在“茉莉奶白”这边,我认为也是不对的,这种单独的“四瓣菱形花卉”,你不管是谁家,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不应该注册成为图案商标的。

这事干得最起劲的应该是“假洋鬼子”干的,中国的法律人严重饱和,高考每年的法学还大量招人,这些人今后基本上都是给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的,因为他们没有饭吃,必须要找饭吃。这种外国品牌起诉中国企业,因此才有了一点点热度。换成中国人自己干自己人,大家都没啥兴趣关注的!

其实中国自己人干的烂事比这个更多,很多注册了商标的持有人,正经事不干,找一堆法务人员在全国大街小巷和老鼠一样乱窜,看看有没有人侵权,一旦找到,就跟饿狗看见了屎一样,直接都扑上去,受害者至少数百万,因为很多调解后的索赔就三五千,大多数人都认了。这些都是律师做的风险代理,企业是不给律师钱的,胜诉之后,律师靠拿提成生活,因此干得就非常积极。

我们回到LV起诉“茉莉奶白”的案子上,其实也是很荒诞的,LV的商标,应该是LV两个英文字母周边围绕着六七个图案,这些个图案都是简单的花形或几何形状的东西,然后全部凑在一起,作为整体注册,这是没问题的。但是把这些图案,单独地抽出来,在中国也能注册成功,这是我所想象不到的。可能是中国主管商标的人太单纯了,还是咋的,好多公共领域的文字、词汇或图案,被人注册了之后,他们只看以前有没有人注册,只要不和别人重复,就放行了。

“茉莉奶白”是在注册中,但是没有通过的,因为与别人有相似情况。如果主管注册商标审核的人,脑子如此的清澈见底,必定给社会带来很多混乱,审核放行过于简单!人家自然要钻法律空子。导致一些法院工作者也要骂娘了,因为我们中国人要讲道德,要讲是非嘛,人家注册通过了,你现在又不认,那你这违背自由市场的精神啊!而且法院工作者还要背锅被人骂!不过LV这一招,在美国、欧盟乃至在日本都不好使,甚至“偷鸡不成还蚀把米!”

在欧盟败诉的理由是,纯方格子是通用的基础花纹,缺乏独有的商标显著性,无法单独来垄断“棋盘格的花纹图案”。不但LV败诉了,还被欧盟强制取消了商标,就是这玩意,在欧洲这个地界,谁都不能注册,谁使用都可以,大家都用都不侵权;在美国,LV也是败诉的,美国审理的理由是,“只认你LV全套的字母和图案组合的整体,你从整体中抽出单独的字母或图案,一律是不作数的!”在意大利的起诉,全都是失败的,法院给的理由和欧盟以及美国的是一样的!

LV在日本的侵权起诉也是失败的,日本法院给出的理由,你这种方格子是日本的千年传统“市松模样”,日本市松模样是一种经典的方格花纹‌,看起来像棋盘格,但名字其实来自一位歌舞伎演员,‌“市松”是个艺名‌,来自江户时代中期的歌舞伎演员“佐野川市松”。

‌他穿格子图案裤子演出走红‌,1741年左右他在《心中万年草》剧中穿着深青、白两色方格子交错的裤子,后来这种花纹就跟着他的名字火了。

方格子交错的这种图案,拼夕夕上卖这种花纹裤子的多的是,也不是日本独有,这玩意,只要头上长的是脑袋,哪个国家的人民都画的出来,非洲国家数千年前也有,若是论时间长短,那么中国数万年前就有,我们倒不必争论起源于中国还是日本,这没啥意义,但是日本做的对,我只要认定了是我家的“千年传统”,你LV说啥都不好使。

为什么LV在中国说啥都好使呢,因为有一些人嘴是硬的,骨头是软的,别看现在好多网友义愤填膺,都能从“山海经时代”找出证据来,说我们祖宗早就用过这个图案了,嘴硬的一比,但等他有了权力了,让他来判定这件事情是非,他们骨头又是软了!你知道是啥原因么?就是等他爬上去之后,他就是LV的用户和使用者了,身份变了,立场就会变了,这就是历史上中国有一部分精英屡屡叛国的原因,除了嘴硬,骨头是软的,若是被蛮夷扇两个嘴巴,连嘴都是软的了!

我们要承认,关于商标或专利这一块,确实是西方人搞出来的规矩,我们古代没有这么详细的法律,不管谁的创新或发明,都默认为全社会共有,可能会一次性给创新或发明人奖励点钱或给个荣誉奖状,像西方那种,被首创人独占的现象,我们是没有的!于是春风吹满地的时代来临了,我们要与国际接轨啊,也要让外国佬对我们的市场保护有信心,于是也搞了商标啊,知识产权啊,以及专利啊等法律,一个姓“柳”的就是推动者!

“柳氏”在这上面赚了不少钱,又是裁判又是打手的,他定了规矩,然后又帮着外国企业来打官司,要索赔,论规矩论法律,确实该赔!但是已经又过了几十年了,难道我们不应该想想,有些规矩是对的么?有些法律是对的么?什么玩意,外国佬都能在中国注册么,按照朴素的中国人思维,像“甲骨文”的中文商标其实都不应该让美国人注册走的,但是偏偏就让外国佬随意注册中国人古书典籍上的各种词汇!如果外国佬把奶子注册了,从此中国女人都不应该长胸了么?

有人疑惑,这种事情都搞泛滥了,如此搞了几十年,咋办呢?其实很好办的,时代在发展的,把所有的商标类的理一理,无论是文字也好,或者是图案也好,涉及公共属性的,该撤销的都给他撤销掉,如果嫌工作量太大的话,也可以默认事实,但是其他人使用,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情况下,不允许你来打什么侵权官司!你看欧盟的处理是强制取消了商标,而意大利的处理,商标图案还是你的,但我不认可别人对你侵权了,两种处理方式,都是针对现实所做的变通。

中国这边可能有“本本主义”或“教条主义”,但也有人理解为“道德感太重”,意思是从法律上讲,商家没有错,起诉是对的。起诉对个啥啊,这群“假洋鬼子”已经疯了到处咬啊,网上卖锅碗瓢盆的,印了中国古风的图案,也被告了,什么汉服布料厂也被起诉了,我们古代出现这些花纹和方格,居然都不能印在衣服上了,还复兴汉服呢,咋个复兴啊,曹操来了,都不敢复兴汉室了,因为LV立刻起诉你,除非你穿布里亚特服,他们不起诉。若是任由国际大牌任意妄为,若他抄走了就算是他的的话,那请问还如何来谈中华文化的复兴呢?

明人不说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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