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苏州中院一纸判决,LV告茉莉奶白商标侵权,茉莉奶白赔1030万。

消息一出,舆论炸了。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凭什么?一朵自然界随处可见的四叶花,LV凭什么独占?一个法国品牌,用着从中国传统文化里“借鉴”来的花纹,反过头来告中国人赔一千万?这不是吃饭砸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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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咱得说句公道话——茉莉奶白,不冤。

这家茶饮品牌自2022年起先后申请了17件包含四叶花卉图形的商标,全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明知道注册不下来,依然在全国2400多家门店大规模使用。法院认定其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客观上确实“像”,主观上确实“故意”,被罚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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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正让人不舒服、极度不平衡的,是另一件事。

LV这套“四叶花大法”,在世界各国都行不通,唯独在中国,可以轻而易举地胜诉。

咱们一条条捋。

在欧盟,LV被直接打脸。

2015年,欧盟普通法院判决撤销LV米色和棕色格纹、浅灰和深灰格纹两件商标。法院说得直白:商标过于简单,缺乏显著特征,除非LV能证明在每一个欧盟国家消费者看到棋盘格就能联想到LV,否则它只能算日常图案。法院说LV未能提交任何证明商标在欧盟获得显著性特征的证据。LV不服,一路上诉,2022年欧盟普通法院再次维持原判,驳回LV的商标主张。

在美国,LV注册不下来。

LV的四叶花卉只能注册到组合纹样,单个四叶花根本注册不下来。美国商标专利局的审查标准很明确:过于简单的几何图形,不具备商标显著性。

在日本,LV告输了。

LV告一家老字号珠宝店“神户珠数店”棋盘格侵权日本特许厅判定:神户珠数店使用的是日本传统“市松纹”,起源自日本古坟时代,属于公有领域的传统纹样。LV败诉。日本网友还起哄让LV去告唐玄宗——因为公元8世纪唐玄宗赠给日本圣武天皇的琵琶上,图案也“撞脸”LV经典纹样。

甚至在法国本土,LV也吃瘪了。

2025年3月,法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四瓣花卉设计是高端珠宝行业的通用常见元素,任何品牌无权独占。法院还指出,LV早在1896年就已使用类似四瓣花元素,这是品牌自身设计语言的自然延伸,普通消费者可以明确区分两个品牌的珠宝设计,不会出现品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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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明白了吗?

同一家公司,相似的图案。在欧盟被撤销,在美国注册不下来,在日本打不赢,在法国被认定“无权独占”——到了中国,却成了无往不利的“维权利器”。

从千亿奢侈品巨头,到街头奶茶店,再到鸭血粉丝摊——这不是维权,这是扫射。

南京一家鸭血粉丝店的店主张先生接到传票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查了半天才发现,几年前他曾把营业执照借给隔壁一家平价餐吧办收款码,那家餐吧早就倒闭了。而LV的律师团队在餐吧关门前一两个月,进店调查取证。餐吧人均消费二三十元,用的是网上买的普通印花餐具。法院一审判了8万多,LV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最讽刺的是——LV的老花,根子上是东方货。

LV官网介绍,Monogram纹饰“源自家族宅邸的厨房瓷砖、新哥特艺术与和风纹饰的多元灵感”。

故宫博物院资料显示,“宝相花”盛行于隋唐时期,以花卉为主体、花芯用圆珠规则排列。1300年前传入日本的正仓院紫檀木画槽琵琶,其宝相花纹与LV菱形花纹别无二致。而宝相花的前身“柿蒂纹”,早在商周时期就已出现,汉代达到流行高峰。

有网友梳理出一条清晰的文化传播链条:中国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成家纹→19世纪法国设计师借鉴日本家纹→做出LV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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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晒出农村自建房的通风窗、老院子的镂空墙、甚至老式旱厕的透气砖——上面雕的全是这玩意儿。

LV引以为傲的“法式经典”,根子上是东方货。

那我们能反诉LV商标无效吗?

不能。

因为我们没申请。我们的厕所没申请商标,我们的文化遗产图纹没申请商标,我们的知识产权布局没做到前置。

于是,外国人抢注了中国纹样,再反过来起诉中国人。于是,中国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外国人“吃饭砸锅”。

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这是意识和行动的问题。

同样一个图案,在欧美日被认定为“公共领域的通用元素”,在中国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是我们的法律比欧美日更严格?还是我们对国际品牌的保护比它们本国还慷慨?

答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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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的108扇花窗还在,拙政园的芝花海棠纹还在,留园的柿蒂纹还在,敦煌壁画的四瓣团花还在。

老祖宗的东西,我们得自己看好。如果我们不行动,今天发生的侵权案,明天还会以同样的方式再次上演。

别让老祖宗的纹样,成了外国人的专利。别让中国人的文化,由外国人来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