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转自:新安晚报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一声洪亮的宣布,客厅瞬间变成了庄严的“法庭”。这场由我提议的“家庭法庭”,正式开庭了!
“审判长”是德高望重的奶奶,我是“原告”,“被告”是爸爸。妈妈托着腮坐在一旁,眼睛亮晶晶的,像在等一场好戏。
只见奶奶不慌不忙,拿起茶几上那个沉甸甸的核桃夹,用它圆钝的木柄头,“咚”的一声稳稳落在玻璃茶几面上。那声音不高不低,却让客厅瞬间安静下来——我们家的“法槌”,就是这样带着坚果香的权威。“审判长”清清嗓子:“原告,姓名?”
“陈紫萱!”我“唰”地站得笔直,偷瞄奶奶,她板着脸真像一尊雕像。我赶紧抿住嘴,把笑憋回去。“今日有何冤屈?状告何人?”奶奶问。
我深吸一口气,像宣誓般念道:“我有一个心爱的日记本,它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可上周六晚上,我发现被告偷偷翻看它!我冲上去抢了回来,但他已经看到了内容。这侵犯了我的隐私,请审判长明察!”我的脸涨得通红。
奶奶的目光像探照灯转向爸爸:“被告,原告所说属实吗?”
爸爸支支吾吾:“看、看了就看了嘛……她是我女儿……”
“被告已承认事实。”奶奶“啪”地再敲“法槌”,站起来宣判,“依照家规,判决如下:一、被告向原告郑重道歉;二、罚洗全家衣服一周。”
爸爸苦着脸点头:“服、服从判决……”
“太好啦!”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妈妈笑着走过来,揉揉我的头发:“小机灵鬼,还挺会维权嘛!”
我咧嘴笑了,心里像放起了小烟花。原来在咱们家,道理面前,真的是人人平等呢!
安徽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中心小学四(3)班陈紫萱
指导老师:刘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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