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83期】
两张朴素的木桌、一面鲜红的横幅,构成了最接地气的“流动法庭”。近日,汝城法院大坪法庭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并通过视频连线技术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聋哑人的特殊离婚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5天。
2014年张某某与邓某某缔结婚姻,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因张某某系聋哑人沟通交流不便,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张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得知张某某因腿部受伤行动不便,且系聋哑人,无法亲自前往法庭参与诉讼。面对这一情况,法庭迅速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决定将庭审设在张某某家的堂屋内。为确保张某某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法庭专门联系了手语翻译,通过图文和手语的方式向张某某送达了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帮助其清晰表达诉求;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技术,让在东莞务工、无法返乡的邓某某“隔空”参与调解过程。最终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问题达成一致。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当地村民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并结合案例讲解了婚姻家庭法律知识。村民朱大爷感慨道:“以前觉得法院很遥远,现在法官到家里来开庭,我们老百姓心里更亮堂了。”
今年以来,大坪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法庭”,坚持“把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针对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特殊群体维权困难等问题,法庭创新推出了“上门立案+远程审理+现场普法”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忠光在调研法庭工作时强调,巡回审判不是简单的庭审地点转移,而是司法理念的根本转变,我们要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带着温度的正义。此次巡回审判的成功实践,生动诠释了这一理念,展现了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的新风貌。
「供 稿」周华勇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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