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管猪羊牛狗鸡不叫牲畜,叫生灵。我琢磨了半辈子,方知这两个字的妙处。牲畜是活的物件,生灵却有魂有魄,有各自在人间的帐要算。彼时乡亲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狗便随了人的作息。
它们没有固定的食盆,主家吃什么,它们便吃什么,馒头、煎饼、莜面,连带着日子的粗糙一并嚼了。我后来在城里见过挑食的宠物狗,觉着它们是失了某种福分,能咽下苦日子的肚肠,才装得下生命的韧性。
我家的大黄是全村最怂的狗。个子不小,耳朵立得好看,却是个见谁舔谁的软骨头。旁的狗越是对它凶,它越要凑上去蹭脸,活脱脱一副汉奸样。打架更是从未赢过,确切说,它从不打架。有恶犬来犯,它扭头就走;待到人家气消了,又涎着脸去寻人家玩耍。
便是别家的狗闯进我家院子,大黄也不大声吠叫,只从喉咙里发出“唔唔”的声响,惹得我一度疑心它是母鸡转世。可就是这样一条怂狗,却将“生灵”二字活到了极致。它懂得进屋内吃饭,却只吃主人丢在地上的食物;你便是拿在手里逗它,馋得口水滴答,也不肯从你掌中夺食。
农忙时节,乡亲们吃饭没了准点,狗便失了指望。聪明的会寻到不必下地的老人家门口,眼巴巴地蹲着,等那心软的扔出几块馒头来。我家大黄却仗着人多势众,领着它的几位丑友:耷拉眼皮的“二瞎眼”,秃顶的“四秃子”,丑得连狗都嫌的“扁担”,准时准点堵在家门口。
娘是菩萨心肠,来者不拒,有肉必是瘦肉喂狗,肥肉留给我,说能长胖。我瞧着炕下狗们嚼着瘦肉,再瞧瞧自己碗里油汪汪的肥肉,真想与它们换一换,做个无忧无虑吃瘦肉的狗。
日子久了,我便咂摸出味儿来:那些无拘无束的土狗,活得比现今养尊处优的宠物更像一条狗。它们知道饭点,懂得看人眼色,会在主家忙时自谋生路,却又在晚间不归时惹得全村寻找。男主人提着手电,女主人扯着嗓门,若还寻不着,便要发动亲朋往田间地头去。
这哪里是在寻一条狗,分明是在寻一个家人。小狗夭亡,女主人搂着新抱来的狗崽泪眼婆娑,严厉的男主人也会不时抚摸它的小脑袋;只是用不了几天,小狗便被一脚掀到门边,从此真正成了家中一员,不必再受那客气的礼遇,只需过那粗粝却真实的日子。
如今再回乡,村中空荡,四眼土狗反倒稀罕了。老人们怀里的宠物狗吃得精细,从人手中夺食,享受着不讲规矩的溺爱。我便想起那些年的黄昏,家家炊烟如云,狗们蹲在桌下等食,人骂狗,狗蹭人,一碗饭里盛着人间烟火。人走村空,狗便失了魂;可若狗失了野性,人又何尝不是断了根脉?
那些散养在乡间的土狗,许是比我们更懂:真正的活着,不是被捧在手心,而是在天地间有一口粗食,有一群可以互相蹭脸的伙伴,有一片由着性子撒欢的尘土。大黄死那年,娘埋葬了它,从此再不养狗。想来她比我更早明白:有些生灵带不走,它们只活在某一茬庄稼的根须里,活在某一缕炊烟的余温中,活在那一声“生灵”的旧称呼里。
炊烟散了又起,起了又散,只是再没有一群土狗蹲在桌下,等一顿不知咸淡的人间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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