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本文编译自薗田浩毅于2026年7月6日发布在《Seculligence》网站上的题为《中国在太平洋试射潜射弹道导弹——其对各国沟通方式截然不同》的文章,部分内容有删改。 此文中有大量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地方,请各位读者自行甄别。编译此文,只为参考,同时向大家提供外媒的看法,并不代表译者同意或者证实其观点与消息。 由于译者水平不足,文章中可能出现的错误请各位读者多加指正。
7月6日下午1点01分(日本时间),PLA海军一艘战略核潜艇向太平洋公海发射了一枚携带训练用模拟弹头的潜射弹道导弹。据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报道,导弹精准落入预定区域。中方解释说,此次试射是“年度军事训练的一部分”,已事先通知相关国家,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且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或目标。
在导弹发射前,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均分别收到了来自中国的通知。7月6日,日本政府(内阁官房、外务省、国土交通省和防卫省)宣布,日本驻北京大使馆已收到中国国防部关于弹道导弹发射的简报,并强烈敦促中方重新考虑,以免威胁日本安全。新西兰外交部长温斯顿·彼得斯对此表示“深切关注”,并指出中国在收到通知后仅数小时便进行了发射。
报告上说的是“太空碎片”,但实际上那是一枚弹道导弹
此次事件中不容忽视的是日方收到通知的情况。根据日本政府的公告,7月5日,即发射前一天,日本海上保安厅收到中国水文部门的信息,称“由于太空碎片坠落,将在和歌山县盐之崎市以南海域划定一片区域”。国土交通省在收到中国民航部门的通知后,也发布了航行通告(NOTAM)。
然而,7月6日,通过外交渠道提供的解释显示,同一指定区域实际上是弹道导弹发射演习。这表明,工作层面的通报与通过外交渠道提供的解释所传递的信息性质存在差异。
选择从潜艇而非陆基洲际弹道导弹发射潜射弹道导弹具有一定意义。潜射弹道导弹是核威慑中“二次打击能力”(即在先发制人打击后仍能进行反击的能力)的有力体现。不可否认,此次试射的目的可能不仅在于验证技术准确性,更在于公开展示中国海上核力量的作战能力。
太平洋岛国的反应:对“正常化”的担忧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彭妮·黄在斐济告诉记者,“澳大利亚政府已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告知其计划在太平洋进行海基导弹试验”,并补充说,“这对该地区来说是不稳定的”,而且“这是在中国迅速扩充军备,却缺乏透明度和对其意图的解释的背景下发生的”。
新西兰外交大臣彼得斯进一步指出,此次发射发生在《拉罗汤加条约》(即1986年生效的《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划定的无核区内,并表示这“违背了和平的蓝色太平洋的精神和宗旨”。他还补充说,继2024年9月洲际弹道导弹发射之后,中国在太平洋的导弹试验正成为一种“令人担忧且日益普遍的模式”。
2024年导弹发射时,中国国防部解释说这是“年度训练计划的一部分”,并且“落在了预期区域”。然而,法新社随后披露,新西兰政府内部的机密文件表达了担忧,认为这是试图“无视(无核区)”。这一次,中国再次沿用了其在作战层面淡化军事因素的策略,只通过外交渠道或事后官方声明披露真相。
这一系列事件表明,沟通的时机和内容可能因国家和渠道而异。如果这种差异是有意为之,那么未来可能会重现双层信息管理体系:在工作层面沟通中,提供不引发军事紧张局势的解释;而在外交渠道中,则以既定事实的形式呈现信息。然而,这仅仅是一种推测,工作层面沟通与外交解释之间存在时间差,或者仅仅是程序错误,这些可能性都不能排除。包括日本政府在内的相关国家未来将如何应对此类沟通,将是下一个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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