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兵托”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为净化征兵风气、严明征兵纪律,确保征兵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维护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正廉洁的征兵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廉洁征兵相关要求,现发布公告,对“兵托”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一、精准认清“兵托”本质及诈骗手段
(一)“兵托”核心定义
所谓“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参军入伍、谋求优质服役岗位的迫切心理,虚构自身与兵役机关、部队领导、征兵工作人员存在特殊关联,谎称可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打招呼”等暗箱操作方式,帮助应征青年违规通过体检政考、更改入伍结果、优选兵种岗位,进而索要、骗取财物的不法分子及非法团伙。
当前我市征兵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全程集体研判、全程阳光监督,所有征兵环节均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无任何“内部指标”“特殊渠道”“操作捷径”,任何声称可有偿代办入伍事宜的人员,均为诈骗分子。
(二)常见诈骗手段
1.冒充公职身份行骗:谎称是现役部队干部、接兵人员、退役军人、征兵办工作人员或领导亲属,捏造专属入伍渠道,骗取群众信任。
2.虚构特殊权限行骗:鼓吹可内部操作,帮助修改体检数据、消除政考瑕疵、调整服役地区和兵种、预留优质入伍名额。
3.假借打点名义敛财:以疏通关系、缴纳保证金、培训辅导、资料代办等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事后多以拖延、失联方式逃避责任。
4.包装非法运作项目:私下组织所谓征兵辅导、面试培训、内部见面会等非官方活动,诱导应征青年及家长参与非法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二、深刻认清“兵托”行为严重危害
(一)严重危害民众切身权益:“兵托”的所有承诺实属欺诈圈套,不仅无助于解决参军事宜,还会骗取家庭钱财,引发财产损失,并可能催生家庭矛盾、邻里纷争及民间借贷问题,扰乱民众正常生活秩序。
(二)严重破坏军政信誉:征兵工作是为国家选拔人才、捍卫国防的庄重政治任务。“兵托”借助虚假信息和恶意炒作,助长征兵领域的不正之风,损害兵役部门公共形象,削弱党和军队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动摇国防动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催生衍生违法犯罪隐患:“兵托”诈骗常以团伙形式实施,此类犯罪模式极易引发敲诈勒索、串通贿赂、伪造证件、集体诈骗等次生违法活动,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重大冲击。
(四)严重干扰征兵工作整体布局:扰乱我市征兵正常秩序,破坏“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降低高质量兵员的征集水平,阻碍全市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从严明确各类人员法律纪律责任
为严明法纪底线、强化震慑效应,对涉及“兵托”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追责问责到底:
(一)对“兵托”及涉案同伙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征兵诈骗,数额较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冒充军人、征兵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
3、为诈骗行为提供居间介绍、联络对接、信息协助等帮助的,依法认定为共同犯罪,一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介绍贿赂、串通行贿的,从严追责。
(二)对征兵系统工作人员
全市各级兵役干部、征兵工作人员、基层参与征兵工作人员,凡私下勾结“兵托”、为诈骗行为提供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流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一律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从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规应征青年及家属
1、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轻信“兵托”、主动交付财物、谋求违规入伍捷径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入伍资格,纳入全国廉洁征兵负面名单,后续征兵报名严格受限,全程重点核查。
2、通过提供虚假学历、虚假政审材料、行贿送礼等非法手段违规取得入伍资格的,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一律作退兵处理,取消所有入伍相关待遇,追缴各类优待补贴、奖励资金。
3、涉嫌行贿、参与违规操作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四、防范“兵托”“五要、五不要”
(一)“五要”
1.要认准唯一官方渠道,所有信息以“中国征兵网”发布为准;报名、咨询只通过市、镇(街道)武装部、市征兵办公室等官方机构。
2.要全面了解公开政策,认真阅读官方发布的征兵公告,清楚了解入伍条件、标准、流程、优待政策;参加武装部组织的政策宣讲会、咨询会,向工作人员面对面咨询。
3.要保持清醒头脑,相信制度,坚信征兵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定兵结果由量化考评、集体决策决定;理解“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存在“花钱保过”“内部指标”。对任何自称“有门路”“认识领导”的人,立即保持高度警惕。
4.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个人证件,勿轻易交予他人;在非官方平台、社交群组中,谨慎透露个人和家庭详细信息。
5.要勇于斗争和监督,如果遇到或怀疑“兵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市征兵办公室、市公安局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二)“五不要”
1.不要相信任何“私人承诺”,凡是声称“我能帮你搞定”“包过体检/政考”“保证去好地方、好兵种”的,都是骗子。
2.不要轻信“特殊身份”,无论对方自称是退役军官、现役军人亲属、政府工作人员还是“内部人士”,只要其行为与官方程序不符,都不要相信。
3.不要参与任何非官方“运作”,拒绝参加任何私下组织的“培训”“辅导”或“见面会”;不参与任何声称可以“修改学历、年龄、体检结果”的非法操作。
4.不要转账汇款或给予财物,无论金额大小,无论理由多么动听(打点、请客、押金),绝不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或赠送财物。
5.不要心存侥幸走“捷径”,入伍没有捷径,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入伍,本身即违规,且极易上当受骗,最终“人财两空”。
五、监督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永城市严厉打击“兵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永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5113109
中共永城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5112333
永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5111671
中共永城市人民武装部纪委举报电话:16650807891
监督举报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017号
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5日
来源:永城融媒官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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