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工程圈都在转建工解释二的最新解读,看完真的倒吸一口凉气。以前干分包、干劳务的,拿不到钱还能直接把甲方一起告了,现在这条路彻底堵死了。
7月6号刚出的深度解读说的很明白,6月30号施行的新司法解释,直接废除了实际施工人直诉甲方的权利。以后下游分包、施工队拿不到钱,只能告自己的上家,也就是跟你签合同的那个人,只有在上家真的躺平、怠于行使债权的时候,才能走代位权诉讼告甲方,这举证难度、时间成本直接翻了好几倍。
还有挂靠费、管理费法院现在一律不支持,出了安全事故、欠薪,挂靠双方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以前那种靠挂靠资质接活的操作,现在风险真的太大了。
说真的,现在接活真的不能像以前那样稀里糊涂就进场了。我现在签合同前,第一件事就是上土筑虎查清楚甲方、总包的底细,有没有官司缠身、有没有欠薪记录、资金状况怎么样,中标信息也都查的明明白白。以前靠信息差还能赌一把,现在规则变了,信息不灵、底细不清的活,真的不敢随便接了。
干工程的注意了!现在实际施工人不能直接告甲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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